政府信息公开
(区教育体育局)
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告知书
日期:2025-11-28 09:59 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18次 字体:【

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临翔区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教发〔2025〕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翔区实际,现将教辅材料征订相关工作告知如下,敬请知悉并配合监督。

一、严格执行选用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均须在省、市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目录内严格遵循“一科一辅”原则进行选用,不得超范围、超数量推荐任何教辅资料。

二、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为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和学生权益,全区各中小学校及教师须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统一征订省、州(市)评议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

2.严禁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3.严禁向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  

4.严禁“一科多辅”;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6.严禁校园书店销售评议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

7.严禁向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征订教辅材料;

8.严禁盗版教辅材料进入学校;

9.严禁自编教辅材料未经审核便提供学生使用;

10.严禁利用征订教辅谋利。

三、严格规范征订流程

各中小学应成立教辅选用委员会,严格按照“学科教师推荐、年级组(学科组)遴选、管理部门审核、集体研究决定、选用结果公示、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程序规范开展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将教辅材料费纳入代收费管理,按照“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单独核算。收取的费用须全部支付教辅材料提供单位,不得私存挪用教辅资料费,不得预收取教辅材料费。

四、强化监督与反馈

如您在教辅征订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欢迎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我们将严肃核查,及时处理。

区教体局监督电话:0883-3064080

让我们携手共建规范透明、清正廉明的教育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快乐成长!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