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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告知书
日期:2025-11-28 09:57 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17次 字体:【

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

管理工作的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临翔区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校服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应知应会”(2025版)》及《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家长市场化采购工作指南(试行)》《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学校统一采购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校服管理相关工作告知如下,敬请知悉并配合监督。

一、严格执行自愿购买原则

各中小学应在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是否购买校服、购买何种款式,均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统一购买。

二、严格遵守采购程序规范

校服采购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合法程序,不得违反市场原则指定品牌或供应商。采购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禁任何形式的“定点”“定商标”等干涉交易行为。

三、严格实行民主决策机制
   各中小学应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社会代表共同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80%。选用校服要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同意统一着装的家长达到所有学生家长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选用校服。农村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按采购公告的评标方式确定供货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可签订合同,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严格规范采购周期与合同签订

义务教育一、四、七年级和高一年级,可以由州(市)、县(市、区)或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组织采购使用校服,其他年级不得统一组织采购校服。学校与供货企业依法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合同或代收费用。

五、严格落实质量验收与服务保障

各中小学须严格执行校服验收制度,鼓励实行“双送检”,学校未送检的要按规定做好校服留样,确保校服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按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无偿提供校服,切实体现教育关怀。各中小学代收校服费用需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收取的校服费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代收费用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

六、强化监督与反馈

如您在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环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欢迎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我们将严肃核查,及时处理。

区教体局监督电话:0883-3064080

让我们携手共建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校服管理环境,共同营造清朗健康、和谐共育的教育生态!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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