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8601000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划转的资产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平台车辆的管理、维护、保障等工作。
4.负责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多媒体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管理、运维保障,视频信号调试、接收、传输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指导工作。
6.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网络机房运维建设、网络线路接入布置及管理。
7.负责保障区机关办公区正常运行所需物资和能源资源的使用管理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工作。
8.配合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技能改造、能耗统计等工作。
9.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及西河、滨河园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工作。
10.负责区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文件、刊物分发及交换工作,以及区级机关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临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廉洁高效的服务精神,扎实认真开展会务、公务用车及机关事务服务后勤保障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会务规范,快捷高效。注重细节,狠抓会务各个环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时刻对照用“认真、细致、严谨”的要求,从会前沟通、筹备,到会场布置、会中服务和会后保洁,均按照不同会议的不同要求认真抓好各个具体环节的落实。截至目前为止,累计承办区级会议467场次,服务会议人数42798人次。
2.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按照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创建“节约型机关”建设。围绕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19日,组织市区生态环境局、科协、发改等12个公共机构围绕“绿色发展,节能先行”宣传周主题和低碳日主题“低碳行动,保卫蓝天”在区会议中心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向临翔区级机关办公区办公的39个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发放《科普知识读本》、《公民科学素质知识》等宣传材料,并倡议机关干部做“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实践者、传播者、创新者。同时对全区公共机构每月上报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做到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公车保障,平稳运行。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运行以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方案,积极稳妥落实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完善了公车平台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截止2019年11月,公车平台系统共受理申请调度用车1502单,出车4512辆次,服务乘车人员13000余人次。完成了公务用车ETC安装,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车辆在运行中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4.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为充分发挥好区直党政机关物业监管人的作用,确保为区直党政机关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一是加强对区直党政机关办公区亮化美化,整改楼梯灯和大门灯饰,更换破损照明设施,提高整体亮化度。二是对所属区域破损地面进行的整修,对破损的花坛进行维修,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对车辆停放和外来办事各种车辆停放实行规范化管理,有效避免了区直党政机关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三是不断加强对安保、绿化和保洁员工规矩意识、礼仪文化、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机关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年来,投入劳力9500多人次,补植补种花草苗木12600多株,盆景栽培移种1250多株(盆)。处理电路故障450余次,水路故障320余次,维修电路水路560米,更换灯泡灯具1260个,48套。维修更换门窗、窗帘、沙窗等126扇;维修办公区停车场地砖260个平方,安装电子栅栏门3套,加画停车位72个。修复立景阁栈道防腐木150块,修复立景阁墙面500个平方,档案局房屋修缮改造2200个平方,水堤石板修复110个平方。四是完成机要、挂号、汇款、包裹及快件签收分发近2.1万封,签收分发杂志179种327期2.2万份,签收分发报纸39种5355期近10.8万份,文件交换76期,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人民日报》200余份、《云南日报》700余份、《临沧日报》1200余份、其他《党报党刊》800余份。
5.结对帮扶,统筹推进。一是挂钩帮扶工作成效明显。严格按照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为夹山村落实各项挂钩帮扶任务,经过辛苦努力,顺利通过了省、市、区脱贫攻坚的考核验收和成效考核准备等相关工作。参与和发动群众集中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整治45场次,参与群众1050人次,为提升挂钩村脱贫形象作出了努力。二是深入博尚镇夹山村、勐准村腾龙组、马台乡那杏村和章驮乡勐旺村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建结对共建挂钩帮扶。三是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有效推进。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扫黑除恶工作、创建卫生城市、责任河(路)段巡察、责任区域环境保洁、博尚镇勐准村腾龙组核心区农户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在责任河段环境整治工作中,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人力120人次,清运垃圾6吨,拆除违规建筑房屋1间,协同农业部门处理死猪14头,制作并悬挂文明提示牌30块。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入户宣传中,共走访4个居民小组194户居民户,发放《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民手册》宣传材料202本。在“周五全域洁净日”活动中,共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47场次,参与400多人次。在博尚镇勐准村腾龙组核心区农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圈内乡责任路段环境整治工作中,共出动车辆42辆次,参与人员206人次,确保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期间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在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中,与全体干部职工(含临时人员)签订《不参与涉恶犯罪、不参与私搭乱建和非法买卖土地承诺书》106份,完成了圈掌社区5个居民点238户的宣传发动,发放宣传资料240分,深入博尚镇夹山村召开5场次群众会进行宣传发动。
6.全面落实依法治区,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以及“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意识,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尊法意识。二是为确保区直党政机关办公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继续以“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安保管理,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及时处理各类上访事件,询查和妥善处置上访人员,截至目前为止,共登记办公区来访人数15800余人次,疏导上访群众15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区直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综合股
2.财务资产股
3.公车服务保障股
4.会务服务保障股
5.后勤服务保障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3辆(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编制数32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920.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80.32万元,减少16.38%。主要原因是项目缩减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7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72万元,占总支出的74.52%;项目支出184.50万元,占总支出的25.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59.59万元,减少率33.18%,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27.58万元,减少18.38%;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38.01万元,减少56.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缩减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59万元,减少率22.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01万元,减少率129%,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缩减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迎新春送春联”干部联谊活动经费支出1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0.92万元、临翔财行〔2019〕411号零星修缮及设施设备更换经费支出10.52万元、临翔财行〔2019〕410号零星修缮及设施设备更换经费支出13.96万元、会议中心服务费支出0.14万元、车辆运行费用缺口资金支出11.24万元、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经费支出48.26万元、西河园管护包干费支出81.58万元、办公区改造资金支出2万元、监控及消防维护费支出1.59万元、接管西河滨河绿化管护费支出3.32万元、“立景阁”管理费用支出5.79万元、电子政务设施维护费支出1.96万元、机关事务局修缮费支出2.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9.59万元,减少率33.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缩减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1%。比上年同期减少330.9万元,减少33%。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70.2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4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9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住房公积金支出12.9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比上年同期减少16.96万元,减少45.37%。主要用于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比上年同期减少4.97万元,减少20.94%。主要用于公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11.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9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比上年同期减少6.77万元,减少3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2.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80.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0.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1万元,下降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5.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36万元,占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占0.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区级公务用车平台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检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区级公务用车平台各项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1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3.42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支出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0万元、手续费支出0.04万元、邮电费支出9.94万元、差旅费支出0.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劳务费支出1.2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0万元、生活补助支出302.3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27.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64万元,固定资产60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万元,增加2.88%。其中流动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7.82万元,增加1166.22%。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184.62万元。减少23.4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16.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未能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经费、办公区消防系统设备检修更换经费、以及其他维修护费用的清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7.59 |
225.64 |
579.32 |
22.6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很好,项目都有规范的内控机制,完成及时,验收有效,都达到预期指标,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8601111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202010131154024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