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供销社)
索引号
czj22/2022-00049
发布机构
临翔区供销社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7501000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翔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2.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3.围绕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在巩固和发展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以优化资产经营和发展绿色产业为重点,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支柱产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经营,加强“两个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研究拟定农民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联合社,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二是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农村集贸市场、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等工作任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4.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好社有资产。

5.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6.协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殊商品和大宗农副产品经营进行协调和管理,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抓好各类考核指标完成

根据我区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32项重要工作目标要求,我单位本年度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目前已完成9069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完成516万元,完成实际任务100万元的516%。

1.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依据《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18〕1 号)文件中创建省级示范社要求,我单位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申报了临沧市临翔区万美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沧科兴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临沧市临翔区苏太小耳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区供销社单独申报了临沧市临翔区万美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临翔区玉强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供销系统内省级示范社。

2.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个:临沧市临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圈内乡基层社,完成市级任务1个的100%。

3.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2个:临翔区供销合作社平掌综合服务社、临翔区马台乡清河村综合服务社,完成市级任务1个的150%。

4.打造线下农副产品加工基地1个:临翔区马台农产品加工厂,完成市级任务1个的100%。

5.实现食用菌产值6321万元,完成市社任务5500万元的115%。

6.2018年度,教育培训完成360人,完成市级任务50人的720%。

7.2018年度,销售总额87074万元,农副产品购进完成59453万元,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完成17549万元,化肥销售完成29980吨,连锁销售额完成28948万元。

(二)认真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1.抓固定资产投资,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为早日发挥临翔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作用,我单位不断督促推进该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规划、设计及招投标等工作。现冷库主体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3-8栋铺面房主体建设完成,并于8月17日完成1楼63间铺面招租工作,正在进行1-2栋及蔬菜交易大棚建设工作,向富滇银行贷款的1.36亿元已落实。

2.落实“菜篮子”工程,规范绿源翔蔬菜配送公司管理

区社领导定期到绿源翔蔬菜物流配送公司进行调研,持续推进“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订单农业,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临翔区村委会、合作社签订订单,合作社定期与农户收购蔬菜,再由公司统一收购,配送到临翔区各家单位、学校、餐厅等。现公司建设的新寨和昆赛两个蔬菜基地已投产种植玉米和辣椒,种植和采摘期间优先聘用当地农户入基地工作,帮助每人每天增收70元。区社计划,待现有基地运行模式见效明显后将继续向其它乡(镇、街道)推广,带动临翔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共同增收。

3.推进临翔产业扶贫,建设五老山火腿厂

为整合临翔区火腿资源,发展火腿生产加工产业带动农户增收,以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2018年1月起,由临翔区供销社下属临沧绿源翔蔬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牵头建设五老山火腿厂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92.9万元,总用地面积4050.13㎡(6.08亩),总建设面积1097.54㎡,现项目已建成完成验收,正式运营后可年加工猪后腿42吨,年产火腿30吨,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利润总额60万元,可提供长期性就业岗位3-5个,实现季节性招工10-18人,火腿厂优先聘请当地贫困户入场工作,促进农户增加收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抓紧建设临翔区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厂

为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中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脱贫措施,我单位下属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抓紧建设临翔区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厂。项目总投资:4724.7万元,占地43.83亩,建设规模为土建14391.85平方米,最终形成年分割加工22万头活猪、5万头肉牛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6000万元。同时,可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70余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项目已完成地形测绘、项目备案、可研报告及林地审批等工作,正在进行基础性建设。

5.抓基层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区社定期开展临翔区合作社调研工作,与区农业农村局从财务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入手,共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从每个乡(镇、街道)选取1-3个合作社进行试点规范工作,现该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正在进行逐步推广。2018年5月,区社组织查看基层社、食用菌统计点及综合服务社运营情况,选取了5家发挥作用明显但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基层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逐步提升改造,选取了五家带动作用明显的合作社参与评选云南省省级示范社。单位不断完善供销社出资人制度,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区级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并能够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8年度,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区供销社认真贯彻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新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目标,用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方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供销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区社制定计划做好年初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开展组织生活会,规范组织发展程序,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党费全额上缴区委组织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立了《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推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化成果,增强了党组织生机和活力;把支部作为主阵地,有效推进“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执行落地。

区社党组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2次;定期开展节假日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会议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3次,党组书记研究安排党风廉政3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分解落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鉴于人事变动,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以及《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四)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区供销社7名在职干部职工挂钩章驮乡龙平村贫困户19户,其中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卡外贫困户。现挂钩的19户住房均动工建设及修缮加固,入住率达到95%以上,年底挂钩的贫困户均能住进安全稳固的住房。区社挂钩干部数次入村集中走访,摸清挂钩户的家庭情况,了解群众存在的问题及诉求。一是区社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选派李和、王光林两名干部驻村,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并保障工作经费,截至目前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已拨付4.5万元。二是完善挂包村公共服务,积极创新帮扶模式。为龙平村委会拨付修建办公用房经费及协调购置龙平村悬槽组党员活动室15套桌椅,累计拨付资金3万元。三是积极协助村“两委”抓好贫困户、贫困村通水、通路、通电、通网络等工程。四是在“春节”、“三八”、“六一”、“七一”等节日期间,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对挂钩户进行慰问,补齐生活必需品短板并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及法律常识等。

(五)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

2018年度,区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区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单位均按时参加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会议,没有出现缺席、请假情况,按时报送各项材料。单位领导到挂钩点调研3次,开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向挂钩村群众发放《临沧市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材料》,协助网格员、综治员、调解员、社区民警和治保组织、调解组织落实入户巡查制度,强化“12340”调查等8个方面的宣传工作,健全单位内部及下属公司的安保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外来人口清查登记制度,派专人值班巡查,加强项目点安全隐患排查,上半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

2.财务股

3.经济合作指导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122802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7300.25元,占总收入的94.65%,比上年同期增241.93%;其他收入600721.99元,占总收入的5.35%,比上年同期增1857.86%。收入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160000元及政府补助贷款利息3291400元;其他收入增加了扶贫办拨入的马台乡那杏村集体入股资金6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支出合计5855519.95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944.68元,占总支出的20.51%,比上年同期减7.16%;项目支出4654575.27元,占总支出的79.49%,比上年同期增152.59%。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的在职人员比2017年少一人,基本支出随之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政府补助贷款利息3291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供销社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0944.68元。比上年同期减7.1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一人,减少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4800元,人均办公费1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供销社机关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4575.27元。比上年同期增152.5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政府补助贷款利息32914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府补助贷款利息3291400元,已按时归还银行。

收入支出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

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2017年

2018年

比上年增减

一、本年收入

3,138,749.75

11228022.24

8089272.49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108,067.20

10627300.25

7519233.05

其他收入

30,682.55

600721.99

570039.44

年初结转和结余

307,676.69

5680178.98

5372502.29

基本支出结转


3829.57

3829.57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07,676.69

5676349.41

5368672.72

二、本年支出

3,136,343.97

5855519.95

2719175.98

其中 :基本支出

1,293,592.20

1200944.68

-92647.52

(1)人员经费

1,166,204.24

1089554.37

-76649.87

(2)日常公用经费

127,387.96

111390.31

-15997.65

项目支出

1,842,751.77

4654575.27

2811823.5

(1)基本建设类项目




(2)行政事业类项目

1,842,751.77

4654575.27

2811823.5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307,676.69

5680178.98

5372502.29

基本支出结转


3829.57

3829.57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07,676.69

5676349.41

536867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2339.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3%。比上年同期增68.0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政府补助贷款利息3291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5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1%,比上年同期增187.01%。主要用于政府补助贷款利息支出3291400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8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比上年同期减520.4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增资部分由原单位发放,2018年末没有相关资金。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6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比上年同期增116.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的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基数提高,故医疗保险增加。

4.216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9974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1%,比上年同期增12.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运行及部分项目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3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比上年同期减11.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一人,故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元,支出决算为25140.33元,完成预算的7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804.33元,完成预算的9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6元,完成预算的19.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08.67元,下降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5.67元,下降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3元,下降27.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04.33元,占94.69%;公务接待费支出1336元,占5.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04.33元,比上年同期减6.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804.33元,比上年同期减6.83%,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临翔区供销社公务用车下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供销综合改革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6元,比上年同期减27.74%。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27.74%,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德宏州到我单位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2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临翔区供销社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临翔区供销社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供销社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390.31元,比上年同期减12.5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节约开支,减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日常运转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翔区供销社资产总额62351129.03元,其中,流动资产61937700.03元,固定资产413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995705.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351129.03

61937700.03

413429


269200


144229



8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79元,比上年同期减7.2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7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预决算信息公开资料完整,按规定时限公布,对每笔财务收支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记录,账实相符,各项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无违规违纪现象。

我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全面了解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执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树立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及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2018年我单位及时完成年初预算指标考核,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区供销社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位一体”:把拓展生产经营业务(生产)、发展传统供销业务(供销)、发展合作金融业务(信用)综合一体化发展运营。

8.“三会制度”:三会包括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省供销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监事会(省供销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三会制度为构建供销社组织管理体系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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