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201000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律。
3.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服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业务工作的开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指导群防群治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临翔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
7.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
9.开展公安科研项目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骚乱。
11.搞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依法承担的执行工作。
12.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
1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14.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考察和推荐干部,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警衔晋升、优抚、劳动工资等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和重要训词精神、“七一”讲话、“八月回信”精神,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以“抗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抓手,以教育整顿为保障,在护航发展上想办法、出实招,圆满完成了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安保维稳任务,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克期完成了市公安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公安业务工作综合考核及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三查三清四告知”、社会面巡逻防控、涉疫重点人员核查等重点工作均排名全市前列,实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出示范”的既定工作目标。
1.聚焦顽疾,铁腕治警,队伍建设步履坚实。对标“三个环节”“四项任务”,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到了“主体责任全压实、政治教育有成效、警示教育有力度、英模教育有温度、问题查找在实处、顽疾整治动真格、为民服务出实招、治建并举求长效”。上级交办的线索全部办结,自查人员均兑现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两有一压”案件、“减假暂”问题案件均已整改完毕。坚持民意导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上半年综合满意率95.92%,较2020年上升0.2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值0.12个百分点,执法满意度96%,高于全省平均值0.21个百分点。以警示教育为利器,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纪律规矩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加强。我们紧盯弘扬英模精神,大力选树先进典型,1名民警被公安部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1名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正在推报全国特警优秀人民警察,1个派出所被评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2.坚守主责,强化担当,安保维稳坚强有力。健全完善安保圈层“指挥调度、联勤联动、情报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做到条条把关、块块守住,公共安全监管等工作齐头并进。年内,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全警参战,累计出动警力1万多人次,车辆2000多辆次,零差错完成了各级各类重大活动、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安保维稳任务,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3.突出主业,亮剑攻坚,打防能力全面提升。探索建立复合型防控警务模式,整合特警、派出所、交警力量,街面巡防“一看即明、一呼即应、一令即动”,形成了撒开成网、聚拢成拳的联动优势,提升打击效能,经验做法被省公安厅、人民公安报刊用。紧扣实情,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查强固”专项行动,查找并整改了“基础治安要素掌控、社会面防控、破案攻坚、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漏洞,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依托“情报指挥中心”,充分整合警务大数据,加强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实现打防并轨、合成作战,实战化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及时侦破、查处了一批案件、打处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4.闻疫而动,奋勇逆行,疫情防控扎实有效。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我们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扛起了先锋队、主力军的重担,为临沧、临翔疫情防控做出了公安贡献。
5.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公共安全形势平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把安全监管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及监管领域各类问题隐患,以隐患见底为总根本,以整改清零为总要求,以平安不出事为总目标,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严密隐患排查、防范化解到位,严格管控措施,违法打击到位”,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格局,确保了辖区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7人。其中:行政编制2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实有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4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7,75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2.15万元,占总收入的97.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3.39万元,占总收入的2.11%。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325.62万元,同比下降3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315.55万元,同比下降30.4%,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0.07万元,同比下降5.8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0万元,年末被财政作为存量资金收回2179.7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9,8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0.43万元,占总支出的59.81%;项目支出3,943.92万元,占总支出的4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90.96万元,同比增长6.4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0.43万元。与上年对比相比减少1817.5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基本支出中不含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1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人均办公经费1.70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0.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3.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8.45万元,同比增长156.8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项目支出中含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9%。与上年对比增加422.88万元,同比增长4.68%,主要原因为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比上年同期增加7.29万元,同比增长662.73%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8,32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3%。比上年同期增加242.55万元,同比增长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建设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比上年同期增加233.12万元,同比增长13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支付抚恤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5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比上年同期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15.1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与上年相比增加3.23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35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比上年同期增加0.21万元,同比增长0.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86万元,完成预算的7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3.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及车辆购置支出比预算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38万元,同比下降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9万元,下降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2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86万元,占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47万元,购置车辆1辆。购入执法勤务车1辆,用于开展警务执法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保卫、案件办理、疫情防控等警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禁毒工作调研及宣传接待2批次28人、视频监控工作接待2批次21人、网络建设接待1批次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接待批次的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93万元,同比下降19.05%,主要原因分析规范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年末部分经费支出未核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资产总额15107.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7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904.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61.9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6.62 万元,同比下降13.54%,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93.53万元,同比增长3.15%;在建工程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53.71万元,同比增长82.9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为新增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新建4个洗手台、购入公务用车1辆以及执法办案区竣工转入固定资产等。 在建工程增加原因主要为新增检查站、派出所执法办完中心、病残吸毒人员关爱中心、标准化警务亭等项目建设。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107.45 |
540.74 |
12904.75 |
6952.65 |
700.28 |
0 |
5251.82 |
0 |
1661.96 |
0 |
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943.92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对标“三个环节”“四项任务”,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到了“主体责任全压实、政治教育有成效、警示教育有力度、英模教育有温度、问题查找在实处、顽疾整治动真格、为民服务出实招、治建并举求长效”。
(2)探索建立复合型防控警务模式,整合特警、派出所、交警力量,街面巡防“一看即明、一呼即应、一令即动”,形成了撒开成网、聚拢成拳的联动优势,提升打击效能。
(3)稳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网格化联防联控、大数据核查管控、区域联合执法等疫情稳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零延误、零差错”。
(4)建立“警种融合、资源聚合、技术整合、信息共享”的“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模式,实现“力量、资源、数据、系统、手段”五个维度集成,“情报支撑、指挥调度、勤务管理、督导闭环,舆情导控”效能初步显现。
(5)5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及监管领域各类问题隐患,以隐患见底为总根本,以整改清零为总要求,以平安不出事为总目标,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严密隐患排查、防范化解到位,严格管控措施,违法打击到位”,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格局,确保了辖区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梳理好全年所有项目收支结余相关数据;二是召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绩效自评,分项目对各个项目需达到的指标值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本级)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
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部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