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32002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临翔”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区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中央、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区域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区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区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9.承担临翔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临翔区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临翔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临翔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临翔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制定区级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措施和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二是精准落实落细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聚焦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医疗、文旅等7个领域,谋划项目亿元以上项目28个,总投资1362700万元。28户汽车企业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72户企业(个体)参与家居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家居家电以旧换新1094.3万元,带动家居家电购买消费5770.95万元。三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机制落实,区直经济责任部门每月初对标市级分解目标任务,分别对标15项、36项经济指标,深入相关企业走访拜访,摸清企业月度生产经营情况。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指标进行审核把关,组织部门研判指标潜力点和风险点。
2024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99600万元,增长3.6%,其中:一产增加值完成320700万元,增长2.7%;二产增加值完成471900万元,增长4%;三产增加值完成1407000万元,增长3.7%。三次产业结构为14.6:21.4:64,比上年同期(16.4:19:64.6)分别下降1.8、提升2.4、下降0.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73200万元。建安工程投资完成94050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940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4100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288500万元,超(200400万元)目标881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2.5%。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完成426200万元,增长1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68200万元,增长4.2%。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完成1490700万元,增长11.4%。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753200万元,增长15%。住宿业营业额完成89100万元,增长6.2%。餐饮业营业额完成217100万元,增长10.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全社会用电量预计完成86500万千瓦时,增长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涨幅预计为0.3%,控制在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预计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预计完成312000万元,增长10%。
(二)全力扭住投资下滑。全区共谋划储备项目474个,总投资9416200万元,支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65个,总投资4797000万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095000万元。全年共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24项,获得资金支持64000万元。其中: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1项,获得资金支持24900万元;获得省预算内资金项目6项,获得资金支持2100万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项,发行债券资金33000万元,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1项,获得资金支持3700万元,获得市预算内资金(前期工作经费)项目4项,获得资金支持300万元。
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3300万元,同比下降17.8%。其中:本地项目完成投资996700万元,上级核返投资76600万元。完成建安投资940500万元,占比87.6%,同比下降9.62%;产业投资449000万元,占比41.84%,同比下降29.53%;民间投资468300万元,占比43.63%,同比下降6.27%。全年投资增速较前三季度(20.1%)收窄2.3个百分点。
(三)新能源建设持续助力。全区累计电力装机总量71.8万千瓦(水力9.4万千瓦、光伏62.4万千瓦),2023年以来新增光伏装机57.7万千瓦。2024年以来,完成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81100万元。一是南美竹芭山华能5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6月全容量并网发电,圈内普洛斯光伏发电项目于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临翔储能电站(一期)项目于12月22日竣工投产。二是博尚(二期)160兆瓦、南美(二期)45兆瓦和马台200兆瓦3个集中式项目已列入省级建设清单,正在开展竞配工作,计划2025年一季度开工建设。临翔储能电站(二期)项目已完成初步选址,计划于2025年2月动工。三是章驮150兆瓦、蚂蚁堆150兆瓦2个集中式光伏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列入2025年第一批省级项目清单。四是统筹推进充电桩建设,2024年新建直流充电桩113枪,交流充电桩44枪。好来充临翔区南天路新能源充电站于4月份获得2022年建成接入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2.3万元。
(四)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全面开展企业走访、“厅局长坐诊接诉”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区累计经营主体达63469户,年内净增5501户。采取企业走访服务业、“个转企”等措施,建立企业(个体)培育库,及时组织企业入库。全年新培育“四上”企业(个体)58户,其中:工业11户、建筑业5户、批发业5户、零售业22户、住宿业3户、餐饮业7户、重点服务业5户。
(五)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1.国动(人防)工作。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推动国防动员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召开2024年度区国动委会议以及国动委联合办会议。多举措推动重点工程复工复产;制定印发2024年演练训练任务工作方案,审批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项目3个,设计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112个,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项目7个,面积6.01万平方米;累计检查防空项目42个(次),发现安全隐患40余条并现场交办整改。组织开展重点潜力关键指标核查和国动潜力评估工作,完成10支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年度点验,有效检验了各专业队的执行命令、集结和应急处突能力。
2.数据工作。一是2024年谋划数字经济项目11项,总投资119600万元。截至目前入库6项,总投资23400万元,完成投资154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67%(全年目标15000万元)。二是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企业,临翔区纳入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共16家(含高新区6家),1-11月收入285000万元,同比增速7.5%。三是加强产业的数字化,加快实现传统产业的数字赋能,制定出台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力争实现全区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达15%以上。
3.粮食工作。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按照要求做好区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完成1500吨区级储备粮轮换,并对粮油收购、库存、销售等进行监督检查24次、61人次;现有粮食应急保障企业20个,应急保障网络基本形成,今年以来,与市级共同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消防演练及粮食物资应急调运演练,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调得动、用得上。同时,将督促区供销社加快推进临翔区粮食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并探索粮食市场化运营新模式。
4.物价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价格监管,年内共进行市场价格巡查4次;持续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着力营造价格平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实行一周一报,1-12月采集价格信息1821条,共发布《临沧市主城区重要肉类蔬菜水果类价格周报》38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充电设施监管工作,做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于2024年10月印发《临翔区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政策文件;持续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减负降费工作,1至10月份,减少继续降30%的3项涉企收费10.06万元;完成2023年全区28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年审合格率达100%;1-12月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99件,标的金额697.12万元。全区未出现物资短缺、抢购、哄抬市价等情况发生。
5.专项工作
(1)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一是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促成60户生产经营主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签订金额15000万元,全面加强“融信服”平台推广运用,截至目前,授信金额156400万元。二是持续释放惠企红利。集中梳理公示惠企强企政策184项,按照相关优惠政策完成税费减免15000万元。三是营造亲清型政商关系。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截至目前共有87个项目进场完成交易,依规减免投标保证金9020.6万元,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保证金142.5万元。
(2)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一是规范项目审批、备案行为。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设立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在云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325项(其中:审批类67项,备案类258项),办结项目299件,其中:审批38件,备案:261件。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共核发《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154件。三是规范项目开工管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1件,施工许可证23件。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事项23件。四是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工作方案》明确的13个事项完成整改9项,未完成整改4项。
(3)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临翔区贯彻落实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试行)工作方案》,聚焦9项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梳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招商引资项目140个,2022年以来临翔区纳入全省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25项。查找存在13个方面问题24个项目存在问题,移交纪委监委问题1个,已完成12个方面问题整改涉及项目21个,3个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问题按照时间节点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绿美工作。抓绿美推进“公园城市·花园临翔”建设。一是克期推进绿美建设任务,全区新增绿化面积195.08万平方米,植树52.4万株,投入79800万元。1-12月完成绿化面积379378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102.45%;植树51841株,完成投资506.23万元;累计完成绿化面积379378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102.45%;植树51841株,完成目标任务137.69%;完成投资10021.29万元,完成目标95%。199个点位完成绿化美化任务,完成目标任务99.5%,海棠文院停工。二是积极争取奖补资金支持,2023年全省城乡绿化美化考核中15个点列入云南省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建议名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绿美城市建设(临翔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下达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1315万元。
(5)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创一流年”专项行动、“10件惠企实事”扎实推进,“部门主要领导坐诊接诉”活动深入开展,持续开展万家企业大拜访大走访活动、亿元企业拜访走访以及经营主体全覆盖摸排走访活动,同时建立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召开座谈会15次,收集问题诉求26个,已解决问题诉求21个。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迅速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辖区内经营主体获得授信金额21000万元,发放贷款金额17000万元。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累计录入信用信息130.23万条。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共有经营主体6.32万户,增速9.01%,其中企业19061户,增速18.98%。年内净增“四上”企业25户(不含大个体)。
(6)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一是及时研学、传达、转发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通报违背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典型案例。二是加大建设统一大市场宣传,及时组织部门参加云南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培训会,全年共开展12批次选派1054名干部参与学习。
(7)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一是及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形成调度工作机制。二是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等3个方面,聚焦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医疗、文旅等7个领域,谋划项目20个,总投资68000万元,资金需求45000万元。三是组织联席会议1次,学习研究最新政策,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项目1个,即临沧市临翔区2024年度城市两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9849万元,申报资金6894万元。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域经济综合股、体改法规规划股、社会投资股(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审批与金融信用股(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股、扶贫协调股、交通环境股(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发展股、数字经济股(产业发展股)、粮食经贸流通股、粮食物资储备股、价格收费管理股、价格监测调查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项目管理中心
2.临沧市临翔区数字经济中心
3.临沧市临翔区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
1.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账务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1人,其中: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其中: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6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53万元,占总收入的95.5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60万元,占总收入的4.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0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新拨入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及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7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新拨入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及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其他收入减少1.74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单位拨入经费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6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20万元,占总支出的77.00%;项目支出221.99万元,占总支出的23.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58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新拨入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及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00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58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及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3.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5%。人均基本支出19.3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补助资金0.08万元,主要用于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0.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数字经济专项规划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数字经济专项规划工作。
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绿美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绿美专项工作。
日常经济运行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济运行工作的日常开支。
五彩澜沧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五彩澜沧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奖补资金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
财源建设奖励资金14.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源建设工作。人防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防工作。
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
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22.3万元,主要用于对相关企业的补助。
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户调查补助经费0.22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供需平衡调查中对城乡居民户调查户的补助。
粮食各项工作经费0.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各项工作。
粮食挂账贴息42.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粮食挂账利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8%。与上年相比增加28.76万元,增长3.22%,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支出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及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1%,完成年初预算的86.72%。主要用于保工资、保日常运转的支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经费支出,推动我区重大项目的建设,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级预算内产业前期工作经费未发生支出。
2.国防(类)支出4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0%。主要用于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及开展人防各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临翔区民兵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干部工资及死亡抚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死亡抚恤。
4.卫生健康(类)支出5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类)支出2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对相关企业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类)支出4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主要用于粮食各项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粮食各项工作的开支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决算为9.11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9.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万元,下降21.6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78%,完成年初预算的40.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万元,下降60.68%。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万元,下降21.6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0%,比上年同期减少2.50万元,同比下降60.68%,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7.9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398.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71万元,固定资产80.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51.2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4年度评分得分9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