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工作,从2024年8月起,临沧市从机关单位选派干部到农村基层一线担任“自然村长”。作为其中一员,我认为成为一名合格的“自然村长”应该做到“学、融、访、宣、为”。
勤“学”善思补短板。“自然村长”来自机关不同的部门和岗位,有的以前没有农村工作的经历,面对农村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这些全新的课题,就必须把“学”放在首位。我们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通过学习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了解最新政策标准;通过向基层干部、老党员、群众学习,掌握各类农业农村知识、农村工作方法和经验。
扎根乡土“融”基层。要融入村,从思想上、行动上将自己当成一名“村干部”,加强与村“两委”班子和村组干部交流交心,迅速熟悉村情、民情。要融入群众,与群众“掏心窝子”交朋友,不做“客人”做“家人”,做名副其实的“编外”村民,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做好“局内人”、不当“看客”和“过路客”。
深耕走“访”听民声。入户走访是“自然村长”了解村情民情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持之以恒,做到进得了门、搭得上话。经常到村民家里坐坐,拉拉家常,多听群众的心里话,多想群众的烦心事。只有与村民交朋友,工作才会多双眼睛和耳朵,也才能真实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
政策“宣”讲聚共识。利用入户走访、召开会议等时机,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当好“宣传员”,宣传好党的政策特别是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群众中,激励党员和群众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当好“讲解员”,耐心解读好政策,让群众理解政策,协调帮助符合条件的村民及时申领相关待遇保障。
在其位当有所“为”。既然在“自然村长”这个“位”,我们就要力所能及有所“为”。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群众小事当成不容懈怠的大事。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既不能乱表态,也不能留“长把伞”,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反映或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力所能及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