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索引号
lxq_wsjkj/2025-00035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7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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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5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宣教、计划免疫、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管理、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重症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开展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急诊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诊疗科目。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强化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廉政教育、建设“清廉医院”。以党建促业务、以党风促作风,不断深化能力素质建设。

(一)医疗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在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我中心临床诊疗工作有序开展。在全院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我中心共完成医疗收入881.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完成药品收入425.2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2024年全年药占比48%;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

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主要是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教育、免疫规划、0-6岁儿童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保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死因监测等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作风纪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决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推进到哪里。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党纪教育的力量,保障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对中心全部岗位进行廉政风险评级,对药房、耗材、设备采购,财务等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密防控廉政风险点,做到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想腐、不愿腐。

(五)综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强化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依托总医院资源,不断提高中心诊疗水平及服务能力。

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2024年上半年,根据中心工作实际,报经医共体总医院批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村医、面向全区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8人充实到中心工作。

(六)安全生产工作

我中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北京长峰医院火灾、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7.21”较大火灾事故警示片等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经验教训,开展自学安全生产工作自检自查。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设置安全生产工作专管员,每天对中心水、电、氧气及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全体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地震抗震救灾演练;邀请专业消防机构,到中心实地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地震抗震救灾演练,制定中心消防安全及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关注职工人身安全,教育全体职工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不酒后驾车、不到陌生水域游泳,预防溺水,不在野外用火,关注交通安全等。经过培训,切实提高中心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2024年全年我中心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七)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我中心高度重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卫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逢会比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我中心加强对医院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突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卫生健康知识、医德医风建设等内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同时,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确保宣传内容准确、正面、向上。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46个机构,包括:全科诊室(内、外科)、急诊科、肠道门诊、中医科、心脑血管救治站(抢救室)、预检分诊、老年慢性病科、康复科、儿科诊室、口腔科门诊、妇外科、发热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检验科、放射科、B 超室、心电图室、健康信息管理室、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健康教育室、老年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室、重大公共卫生暨艾滋病防治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室、慢性病管理中心、心理咨询室、院办、党建办公室、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财务室、信息科、病案管理室、医保结算室、后勤管理办公室、护理部、投诉接待室、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观察室、处置室、科教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1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为本单位辆车为救护车,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34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67万元,占总收入的45.47%;事业收入1272.26万元,占总收入的54.28%;其他收入5.84万元,占总收入的0.2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5.30万元,下降16.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1.04万元,下降16.53%,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年度财政拨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村医补助资金,今年未拨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减少252.35万元,下降16.55%,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8名,多项业务无法开展导致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91万元,下降24.6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中医院拨入的科室轮转带教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16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09万元,占总支出的71.88%;项目支出608.29万元,占总支出的28.1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9.64万元,下降15.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6.53万元,下降18.22%,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成本管控,专用材料支出减少,事业收入减少导致职工绩效工资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3.11万元,下降9.4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度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村医补助资金支出,今年未拨入,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5.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26%。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2.6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29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本药物经费全年支出64.68万元,主要开展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 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顺利实施。

2.基本公共卫生全年支出511.84万元,主要开展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与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专项补助资金全年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

4.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全年支出1.27万元,主要开展协助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全乡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全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

5.重大防控传染病经费全年支出4.48万元,主要开展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加强监测力度,不出现突发疫情,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掌握我区新冠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

6.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全年支出20.28万元,主要为规范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全年支出1.92万元,主要为经各级政法、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认定落实2019年度风险评估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通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责任监护人管理,达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明显减低。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全年支出0.56万元,主要为根据《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通知》下达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全年支出0.37万元,主要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26%。与上年相比减少301.14万元,下降2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0%。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在职人员各项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96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运转支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及基本药物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23年度项目资金结余列支。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动导致出现预决算细微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3.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未发生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4.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未发生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59.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1.91万元,固定资产735.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5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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