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索引号
lxq_czj/2025-0004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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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区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乡镇(街道)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等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区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六)负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和区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区人民政府开展财政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协调全区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发展、金融改革开放等事项。按职责和要求做好辖区内“7+4”类等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活动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开展全区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监测分析,负责牵头开展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落实;配合或会同中央、省、市级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协调组织金融风险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十五)承担区国资委日常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指导和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党的建设,为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切实强化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应对挑战,在抓好增收节支、稳固财政平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致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财政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自觉做到“财”服务于“政”。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过问、同抓好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浓厚向善舆论氛围。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做到党组书记亲自抓总责,党组成员具体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要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组会前学习、党员大会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营造学思践悟的浓厚氛围。年内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科级以上干部撰写理论文章5篇。三是加强分析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明确财政工作的政治方向,及时分析研判“三保”有关情况,落实“三保”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四是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干部学网、知网、用网、管网能力。

(三)防范重点领域风险,财政安全稳定运行。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预警监测,完善财政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财政收支运行风险。强化经济运行研判,加强财税协调联动,建立财政收支运行常态化监测调度机制,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二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保持只减不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往来款管理,统筹资源、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有效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四是防范“三保”风险。以全链条制度构建引领全过程管理,完善“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责任落实等制度,强化节点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依托每月收入预测、库款情况等因素,对每月财政支出做出整体规划,加强“三保”资金保障力度,实现全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五是制定实施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实现区级财政收入规模稳定增长,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层财政困难局面得到有效缓解。六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风险化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坚决遏制违规举债。

(四)加大重点领域集中整治,财会监督工作效能得到提升。以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为抓手,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统筹实施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是以财会监督为抓手,纵深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3项重点任务、9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紧盯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组建4个区级复查小组对4个区属国有企业、10个乡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18个区直部门深入开展复查工作,根据复查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标对表推进工作落实。

(五)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统筹保障能力得到增强。一是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4亿元,完成区级调整预算指标8.25亿元的108.48%;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1亿元,完成区级调整预算指标28亿元的105.04%。二是向上争取取得新进展。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4.27亿元(不含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21.09%。三是过“紧日子”要求有效落实。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对可统筹整合的资金加强捆绑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建立健全库款保障监测、工资专项调度等机制,制定“三保”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实现全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单位机构正常运转。2024年,全区“三保”支出完成13.78 亿元,其中:保工资10.09亿元、保基本民生3.40亿元、保运转 2914万元。一是教育投入持续增加,全区教育支出6.19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实现统筹、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卫生健康投入力度加大。全区卫生健康支出2.56亿元,补齐了医疗卫生短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三是社会保障投入得到加强。全区社会保障支出4.67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兜底得到保障。四是各项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加大,2024年民生支出24.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07%

(七)不折不扣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助力全区经济稳中向好。建立留抵退税直达快享机制,加强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做到应退尽退,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024年,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4.3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18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195万元;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525.99万元、社保补贴341.54万元、培训补贴405.85万元。

(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投入,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达3.88亿元。二是全年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20万元,用于产业6994.85万元,产业占比为71.96%。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84万元,用于产业4929.35万元,产业占比为69.58%;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36万元,用于产业2065.5万元,产业占比为78.36%。

(九)做实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力不断增强。2024年,临翔区存款余额356.17亿元,同比增加3.11亿元,增幅为0.88%;贷款余额为366.71亿元,同比增加13.29亿元,增幅为3.76%。存贷款余额增速为2.34%;完成保费收入11.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91.49万元,增幅为0.89%。

(十)健全完善国资国企治理结构,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目前完成73项改革任务的60项,完成率82.2%。二是扎实开展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专项行动,降本增效,助力企业防风化债。2024年,盘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4276.67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84%。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决策主体权限。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与研究股(区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制税政与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债务管理股、经济建设与对外合作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财政监督评价与会计管理股、金融股、国资委综合办公室,下设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股所级,分别是:票据管理中心、国库支付报账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资产评估中心。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0人,其中:公务员2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66人。其中: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1.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7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2.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57万元,增长15.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沧记忆客厅及国资委综合管理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49万元,增长15.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统筹部分工资由单位发放及增加临沧记忆客厅和国资委综合管理项目;其他收入增加0.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发生此项收入,2024年增加税务返还代扣代缴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7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50万元,占总支出的81.06%;项目支出3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18.94%;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3.12万元,增长14.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73万元,增长4.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统筹部分工资由单位发放;项目支出增加158.39万元,增长100.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沧记忆客厅及国资委综合管理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5.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4.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0%。2024年人均基本支出20.5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7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财政综合管理经费支出49.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收支管理、组织预决算及公开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资产清查、国库集中收付及资金管理,同时按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完成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及措施,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国资委综合管理经费支出17.96万元,主要用于(1)国资委在监管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法律咨询服务完成的内容包括:针对国企改革的各项管理办法、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完善工作;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审批或备案事项,根据审查要求及专项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工作中的投资计划项目审核;区属国有企业或国资委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审核修改工作;协助国资委参与区属国有企业调研、会议研讨、现场工作沟通讨论、商务谈判等活动。(2)国资委在监管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所需的会计师咨询服务费用。包括:企业清算、注销、改制财税咨询;草拟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细化实施方案;协助国资委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重组过程中的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咨询。(3)国资委对监管的国有企业审计服务费用。包括:被检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主要业绩、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检查建议等内容。

3.临沧记忆客厅产权购置成本资金支出227.55万元,主要用于盘活国有资产,完成回购及处置临沧记忆客厅一、二号台地,按时足额上交税款及处置资金。

4.财源建设奖励资金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向上汇报工作任务,巩固和发展基础财源,培育财源新的源长点。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1.03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试点城市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

6.老干部各项工作经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引领,结合临翔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的制度机制,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向社区延伸的途径方法,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临翔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出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9.49万元,增长15.11%,完成年初预算的86.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统筹部分工资由单位发放及增加临沧记忆客厅和国资委综合管理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1%,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其他财政事务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2023年年末退休2人及2024年退休1人;二是财政综合管理经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没有及时进行支付,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2%,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到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减少;二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部分支出数减少,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3.卫生健康(类)支出7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完成年初预算的92.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到龄退休人员增加,医疗保险支出减少,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4.农林水(类)支出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完成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试点城市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服务中所开支工作经费。预决算无差异。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完成年初预算的45.31%。主要用于: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工资;二是国资委在监管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产生法律咨询服务费、会计师咨询服务费用、国有企业审计服务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资委综合管理经费项目进度缓慢,项目未达标,未能达到支付条件,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6.金融(类)支出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

7.住房保障(类)支出7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完成年初预算的93.6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到龄退休人员增加,单位部分公积金支出减少,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3.28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46.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23.00%。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在2024年度公务接待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审批接待工作,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严控接待费支出。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78%,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55.68%。减少原因是:我局在2024年度公务接待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审批接待工作,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严控接待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23.00%。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在2024年度公务接待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审批接待工作,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严控接待费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比上年同期减少0.98万元,同比下降55.68%,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在2024年度公务接待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审批接待工作,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严控接待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开展调研、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4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11.4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57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减少各项费用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临翔区财政工作运行过程中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57.78万元、水费2.45万元、电费2.2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9.4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委托业务费80.66万元、工会经费11.56万元、福利费1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资产总额576.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23万元,固定资产360.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流动资产减少3.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归还部分临沧记忆客厅项目借支资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16.72万元,共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16.72万元,支出316.72万元,支出率100% 。2024年度我局较好完成了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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