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索引号
lxq_lycyj/2025-00002
发布机构
区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7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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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重点工作概述

1.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一是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以做大绿色总量为目标,持续开展森林修复抚育、五彩澜沧江“瘌痢头”及低质林整治等林草重点工程,推动国土绿化。2024年完成整改复耕生态林抚育2万亩、国有天然林修复抚育1万亩。二是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于2024年7月29日组织开展市、区联合“守护绿水青山·共建设绿美临沧”主题义务植树活动1次,全区10.56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80万株。

2.全面强化资源保护。一是依法审核审批项目占用林地,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选址和前期认证工作,有效规避项目使用林地禁止性和限制性因素;抓好重点项目林草要素保障,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行为发生。二是有序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制定印发区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临翔区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专班,组织业务培训98人次,落实区级技术人员15人,第三方技术服务人员10人,结合林草湿荒综合监测成果,落实林草湿荒现状范围界线,优化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范围,完成国家下发普查图斑51462个463873.39亩。三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开展“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湿地保护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系列活动4场次,通过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涉林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政策,印制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防火安全知识及相关林草政策宣传手册、手提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材料8.5万余份,发送警示提醒信息110万条,出动宣传车辆60台次,出动宣传人员500人次。四是推进林草行政案件查处办理,以坚决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抓手,持续抓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围绕2024年以来涉及林草案件移交、办理、重大违法建设处理等问题召开专题案件审核会议15次,确保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量罚合理、执行到位。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程序。2024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51件。

3.积极应对处置林草灾害。一是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效处置森林火情火灾4起。防火期间,印发森林防火各类工作文件28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文件32份。修复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隔离带59.7公里,新建(提升修复)森林防火应急道路141.08公里,完成城市面山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3处。发送森林防火警示提醒信息110万条,出动宣传车辆60台次,出动宣传人员5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1万份,安装防火警示牌2000块,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短视频2个、悬挂五彩旗3000面、宣传标语500条、粘贴省市区森林草原防火令5000张。共登记监管特殊人员2256人,增设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37个,增加临时防火值守人员74人。组建了14支340人的专业森林防火队伍,储备了价值530万元的防灭火物资50余种。二是抓实全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松材线虫疫情普查、病虫防控、检疫执法、法规宣传、林木种苗检疫管理、木材调运检疫等各项工作,着力在监测预报、过程监管、检疫执法、宣传引导方面下功夫,全面控制各类林草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全年实际监测林地465万亩,监测率100%,完成病害防治1万亩、虫害防治2.5万亩、鼠害防治2.5万亩,防治率100%。

4.强化林草产业培育。一是加强以坚果、核桃为主高原特色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围绕临沧坚果2024年13万亩提质增效示范园区建设目标,动员指导8个乡镇街道修建简易蓄水池75个、开挖简易引流渠300米、架设管网1100米安装20立方米水塔2个,可覆盖面积0.7万亩,开展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等技术培训13期864人次,培训本土嫁接专家16人。完成四级示范点划定,其中市级示范点2个300亩、区级示范点5个310亩,乡级示范点9个630亩,村级示范点37个655亩。2024年,实现核桃产量3.92万吨(鲜壳果)、农业产值1.96亿元;实现坚果产量1.7095万吨(鲜壳果)、农业产值3.0771亿元。二是林板一体化项目有序推进,积极协调配合云景林纸公司开展苗圃基地和速生丰产样板林示范基地建设,以现有的桉树用材林建成林板一体化原料基地0.62万亩(其中:平村乡0.6万亩、凤翔街道0.02万亩),实现产业发展、群众增收、生态保护的三赢目标。三是林下经济发展迅速,以“林-药”为重点,其他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模式为辅的林下经济发展迅速,善源药业在小道河示范种植的3000亩雪胆、金线莲、白芨,双滢生物在凤翔示范种植的100亩石斛,朱有勇院士团队在小道河示范种植350亩的西洋参,均取得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四是森林康养初具雏形,加强五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道河省级森林公园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依托,开发富硒产业、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等康养项目,打造以森林康养为主题、集“林草产业+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美丽乡村”于一体的林业旅游休闲产品。五是林草苗木产业特色显著,认真贯彻《临翔区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成绿美苗圃基地30个634亩,选择适合花园临翔建设的优良乡土树种、经济林果进行定向选育和改良,引导绿美苗圃业主定向培育“乔、灌、花、草、藤”等市场紧缺品种,满足对特殊品种、特定规格和特别造型苗木的需求,在圃苗木数量达1794.34万株(其中:乡土树种苗木1200余万株),有力保障花园临翔建设所需的苗木。

5.林草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及时对各级林长、责任区及联系部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共设置区、乡、村三级林长196名,督察3名,区级联系部门29个。设立区级森林警长(副警长)2名,乡级森林警长(副警长)24名。持续推进各级林长常态化开展巡林,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林长履职尽责,总林长签发了“关于坚决打赢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第1号令和“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令”第2号令。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4687次,设置(更新)林长公示牌114块。二是省级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建设有序推进,结合临翔区实际编制了《临翔区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实施乡村绿化碳汇造林1000亩、森林抚育3500亩、退化林修复3500亩;完成临翔区森林碳库本底调查。三是林草“放管服”持续深化,完成本部门13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明确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并明确到具体的道路、门牌号及窗口,设置窗口咨询(投诉)、电话咨询投诉等方式。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服务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比例达100%。四是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林草热点问题及产业发展,办理答复《关于给予帮助开辟岩峰山林区防火通道的建议》等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3件,建议提案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临沧市临翔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临沧市临翔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3.临沧市临翔区营林站;

4.临沧市临翔区林木种苗站(临沧市临翔区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

5.临沧市临翔区林业调查规划队;

6.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

7.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

8.临沧市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

9.临沧市临翔区马鹿坑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本部门所属9个事业单位(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营林站、临沧市临翔区林木种苗站(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林业调查规划队、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五老山国有林场、马鹿坑国有林场)因未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其收支均并入局本级决算统一编报,故编报单位数量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86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4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年末遗属9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和学生人数。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1辆(系森林防火洒水车),超编原因为经配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后,在公车改革中未申报编制,故超出核定编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28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7.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0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9,694.15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06.98万元,下降24.83%,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7.16万元与上年9,627.44万元相比减少2,340.28万元,下降24.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0.01万元与上年66.71万元相比减少66.70万元,下降99.99%。主要原因是2017年整改复耕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等较上年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2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70万元,占总支出的22.90%;项目支出5,624.58万元,占总支出的77.1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9,914.60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19.32万元,下降26.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70.70万元与上年1,634.31万元相比增加36.3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列支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624.58万元与上年8,280.29万元相比减少2,655.71万元,下降32.0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0.70万元,与上年1,634.31万元相比增加36.3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列支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与上年1,561.68万元相比,增加42.9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列支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与上年72.63万元相比减少6.51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减少。人均基本支出为19.8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24.58万元,与上年8,280.29万元相比,减少2,655.71万元,下降32.0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50万元,与上年135.40万元相比减少85.90万元,下降63.44%。

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奖补资金0.6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2.财源建设奖励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运转。

3.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16.7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

4.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专款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1.62万元,主要用于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6.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实施森林修复(抚育)1万亩。

7.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11.59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临翔区93.0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区域。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88.58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临翔区51.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39.72万亩省级公益林。

9.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1,86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6年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一次延长期补助400万元、2016年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二次延长期补助400万元、2016年新一轮整改复耕第四次延长期补助400万元、2017年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三次延长期补助415万元、2019年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一次延长期补助245万元。

10.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101.8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区国资公司借入资金101.80万元,其中:五老山国有林区公路工程款10.00万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缺口资金91.80万元。

11.非税收入业务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草原日常工作。

12.坚果初加工生产线补助专款资金28.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坚果初加工生产线。

13.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25.00万元,主要用于对2万亩非天然商品林进行质量提升,优化森林结构,着力提高森林质量。

14.整改复耕经费补助资金2.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整改复耕各项工作支出。

15.临翔区2023年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1.8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4000亩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

16.五老山国有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专款资金12.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5000亩五老山国有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

1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款资金340.60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临翔区51.4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42.71万亩省级公益林。

18.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19.0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

19.森林防火经费62.4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完成309.3万亩森林管护工作。

20.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防控重大草原有害生物灾害,保护草原生态安全。

21.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95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三批补助。

22.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专款资金225.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度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一批补助。

23.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2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三批补助。

24.整改复耕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37.5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新一轮整改复耕苗木采购。

25.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专款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陡坡耕地生态治理苗木采购。

26.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49.00万元,主要用于5000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草原生物监测、调查、防治。

27.森林抚育专款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采取生长伐和生态疏伐的作业方式进行森林抚育1万亩。

28.林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办公经费,开展林长制宣传等工作。

29.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款资金7.04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临翔区93.0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区域。

30.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资金18.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工作。

31.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0.20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调查规划设计、森林资源管护等支出。

32.临翔区2024年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74.8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7720亩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促进临沧坚果产业发展。

33.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4.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35.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专款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蚂蚁堆乡发展新型密植、矮化、定型的澳洲坚果种植模式,打造500亩示范基地。

36.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专款资金36.2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投保。

37.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2.7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投保。

38.临翔区水淌田混合花岗岩矿生态修复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水淌田混合花岗岩矿区生态修复。

39.单位自有资金8.11万元,主要用于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林下有机三七种植科普示范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9,627.44万元相比减少2,370.28万元,下降24.62%,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4%。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2011308招商引资支出0.68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源建设奖励资金、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奖补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87.48%。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25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7.8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2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88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8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人,事业人员退休6人,单位人员较预算时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较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9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8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9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1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人,事业人员退休6人,单位人员较预算时减少,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较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4.节能环保(类)支出59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16%。主要用于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316.74万元、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10.00万元、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262.17万元、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7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5.城乡社区(类)支出10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1.8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6.农林水(类)支出6,05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253.07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846.64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69.64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46.54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38.72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99.45万元、2130238整改复耕还草支出2,803.7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92.44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404.81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00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88.98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资金、临翔区2024年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7.住房保障(类)支出9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完成年初预算的88.7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7.4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人,事业人员退休6人,单位人员较预算时减少,故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万元,决算为7.3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支出决算较上年8.74万元减少1.42万元,下降16.2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5.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支出规模精准管控与用车需求稳定,未出现大额新增或减少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万元,决算为2.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69%,完成年初预算的61.87%;支出决算较上年3.74万元减少1.42万元,下降37.97%。减少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支出决算较上年8.74万元减少1.42万元,下降16.2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5.0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万元,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7%,比上年同期3.74万元减少1.42万元,同比下降37.97%,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66.12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72.63万元减少6.51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4万元、印刷费4.60万元、咨询费0.6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2.51万元、电费3.29万元、邮电费5.33万元、差旅费0.67万元、维修(护)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劳务费0.36万元、委托业务费6.05万元、工会经费1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632.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3.05万元,固定资产3,292.7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15.17万元,无形资产0.2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7,060.91万元(净值)为公共基础设施。与上年12,592.5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9.48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增加,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2,973.76万元相比增加318.95万元,增长10.73%。2024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20.8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6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5,624.58万元,共3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林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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