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24〕6号)文件秘密5年,职责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我局计划“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1-4 季度错季)(方案规定 1—9 月数据)”完成5%增速的目标任务。实际完成1306.92万元,增速达7.89%,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二)狠抓制度,城管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包括法律法规学习、执法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2024年,利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契机,共组织开展4场次法律法规培训。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了占道经营、扬尘治理、乱停乱放等案件,有效维护了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审核、决定等执法环节的规定,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提高执法文书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执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打造亮点,市容环境秩序持续改观
1.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卫生城市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立体式提升市容环境。对标对表,紧盯“动态类”问题,通过“集中体检”“大扫除”“马路办公”等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协同各方力量,推进“十乱”整治,擦“靓”市容底色。年内,共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27000余户次;清理流动摊点38000余户次;暂扣各类占道物品83件。查处占道经营129起;乱泼乱倒污水3起;乱拉乱挂1起,乱堆乱放1起;损坏城市树木1起;损坏市政公共设施2起;擅自破挖人行道2起;公共区域散发小广告1起;擅自在道闸私设广告1起;清理小广告2000余起。取缔主城区露天烧烤3起;处罚露天烧烤占道经营1起;进店检查商户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及整改占道经营行为共400余户次;处罚违停车辆353起。
2.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检查建筑工地278批次,发现问题744个,立行立改656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19份,处罚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12起;制止秸秆焚烧行为80余起。
3.城市噪声治理。一是施工工地噪声。区综合执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对主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巡查检查,不定期向在建工地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年内共收到夜间施工报备申请9份;制止施工噪音扰民23起;二是广场舞扰民。近年来,群众信访或电话举报广场舞扰民行为急剧上升,年内共接到群众信访或电话举报29件。区综合执法局共宣传合理合规开展广场舞活动20起;处理群众广场舞扰民信访件29起,结案率达100%;三是经营性噪音扰民。引导流动摊贩到划定临时摊点经营或进市场、商铺经营,杜绝流动摊贩沿街叫卖活动。年内共处理经营性噪音扰民36起,暂扣喇叭8个。
4.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排查路名牌、电路网络集成箱129个;户外广告106块;门头招牌2489块;排查出的户外广告有审批手续44块,发现安全隐患并已完成整改1起;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招牌设施(破损、陈旧、喷绘布)25起,已完成整改5起,其余均已通知商家尽快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5.严格落实养犬管理规定。一是持续利用岗亭电子显示屏播放《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市民对《办法》的知晓度;二是对不文明遛犬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戴嘴套、束犬绳或犬链,外出遛犬时,需携带工具,自觉清理宠物排泄物。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一是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主城区共有清扫面积448万平方米,有清扫保洁人员441人,有清运驾驶员及跟车人员126人,配备洗扫车11台、洒水车11台、雾炮车6台。清扫保洁做到:每天早上7:30打扫结束,全天候保洁至晚上9:30;确保卫生质量做到“七无六净”。二是垃圾清运处置方面。保证主城区每天垃圾产生大约230吨的清运处置;主城区共有垃圾中转站5座。配备垃圾清运车69辆,设有240升的四分类密闭垃圾桶860只。目前,主城区街道垃圾清运采取响铃式流动收集及定点清运方式相结合,缩短了生活垃圾在城市街道的滞留时间,做到垃圾即满即清即处理,杜绝迟清漏清现象发生。三是中转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城区共有中转站6座,在用5座,为加强垃圾中转、清运管理,减少二次污染,加强每日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斗放置点的冲洗、消毒,及时转运垃圾工作,截至2024年9月底共转运垃圾62500吨。四是喷雾、降尘、洒水工作开展情况。督促3家保洁公司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强化保洁作业力度,优化普扫、人行道冲洗、道路高压清洗、冲洗、机扫、洗扫等机械化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保洁模式,每天出动洒水车、吸尘车、洗扫车等作业车辆10多辆,进行全方位湿式清扫、洒水降尘,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五是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采取派人到发达省份进行考察学习的方式,通过先行启动民航小区等部分小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现场指导、分类知识培训、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桶及分类清运等工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由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活动,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结合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入课堂,组织学校开展家校垃圾分类互助实践活动,让分类意识从校到家,延伸扩展到全社会。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临翔区率先启动文林秋苑、玉龙花园和旗山花园3个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创建,共投放4套智能垃圾分类设备,12座不锈钢分类亭,设置四分类垃圾桶48只。建立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居民通过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投放可回收织类、塑料类、金属类、纸类和玻璃类,获得积分兑换礼品。示范点共配备4名垃圾分类劝导员,为居民介绍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的注册和使用流程,并通过在小区网格群,发放、粘贴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引导广大住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七是汛期工作开展情况。雨季开展疏通清淤工作以来,共出动环卫工人321人;出动各类机械车辆156次,其中洒水车84车/次,机扫车72车/次;疏通积水路段40条;清理淤泥12处,清理塌方3处,清理面积90048㎡;清理淤泥21.5吨,确保大雨过后城区环境卫生快速恢复洁净,有效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7.市政设施维护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道、盲道、雨水箅子、窨井盖、雨水管网等市政设施进行了摸底排查。对临沧城主城区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排查易涝点19个。三是对临翔区主城区所有路灯的亮灯情况、损坏情况、临时施工对电缆破坏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
8.园林绿化管理。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城市绿化“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要求,确保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效发挥。截至2024年9月,共组织园林中心干部职工、绿化管护企业及4个片区绿化管理负责人开展绿化养护知识、技术培训2次,覆盖人数为100余人次,分片区组织绿化工人培训2次,覆盖人数为34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临翔主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促进了绿地养护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景观效果,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绿美临沧”和《临沧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工作要求,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出《临翔区关于加强街道绿化景观效果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以世纪路、缅宁大道、沧江园为整改重点,其他街道全面推开的方面有序推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确定谁来补、何时补,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绿化工作,提升城市建成区街道绿化景观品质,力争在短时间内城市绿化补植补种问题,力求临沧城市景观绿化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开展银杏树、富贵榕、三角梅复壮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绿化补植补种工作。结合绿美城市建设,明确任务表和时间点,科学组织,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俭务实认真开展街道补绿工作。
(四)依法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成效显著
1.城市管理执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破挖城市道路及新开车辆出入口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工地扬尘治理,打好临翔区“蓝天保卫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巡查治污打好“碧水保卫战”;整治提升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路名牌及其他公共设施;加大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实现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存量为零的目标;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露天烧烤;扎实整治施工噪音扰民、广场舞噪音扰民和经营性噪音扰民。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15起,其中一般程序3起,简易处罚程序512起,罚款金额达156200元,有效打击了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自然资源执法。一是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临翔区涉及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共9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整改率100%。二是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临翔区2019年至2023年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图斑整改任务101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或阶段性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用地用矿建设等的查处打击力度。年内共组织立案查处案件49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5份,结案24件,落实罚款17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余万元,没收矿产品1000余立方米。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2024年积极与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工作,2024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9件涉刑案件,其中:违法占地涉刑1件、非法采矿涉刑1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涉刑7件。四是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临翔区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六类重点打击行为,联合公安、综合执法、林业等部门力量,强力推进综合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年内共累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动态巡查180次,出动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余车次,按程序没收矿产品1000余立方米;立案查处22件,结案9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下发出处罚决定书22份,落实罚款25.5万元。
3.林业草原执法。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共受理案件158件158人。从受理案件性质来看,有盗伐林木6件6人;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1件1人;过失引发森林火灾5件5人,毁坏林地46件46人;毁坏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件4人;毁坏林木7件7人;毁坏林木、毁坏林地1件1人;滥伐林木24件24人;滥伐林木、盗伐林木1件1人;滥伐林木、毁坏林地1件1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4件54人;违规用火4件4人;未经批准非法使用草原2件2人;未经批准非法使用草原、非法开垦草原1件1人。此几类违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森林资源、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林区秩序,对破坏森林资源、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占用林(草)地的违法行为,我局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并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五)整合创新,智慧城管建设加速推进
临翔区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不断优化临翔“数字网格”平台的运行机制,通过指挥协调系统进行受理、派遣、处置、核查、结案,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和政府对城市问题的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巡查队伍职能,加强队伍培训,提高巡查员大城管意识;加强城市问题发现的范围和深度,把城市问题发现解决在市民投诉之前,提高城市服务质量;积极对接,协调有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按时按质解决城市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城市问题事件 1959件,办结1803件,办结率92.04%。其中,临翔“数字网格”平台受理城市事件818件,办结726件,办结率88.75%;通过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爱我临沧、城市管理直通车”微信群、城市巡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受理城市问题事件1141件,办结1077件,办结率94.39%。预计年内受理城市问题2500余件。通过新媒体、政府网完成信息发布140条。
(六)统筹配合,全力保障市区重大活动
2024年以来,除做好日常调研活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高考等保障活动外,重点参与《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和《傣历1386年泼水节活动》的保障工作,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就位,参与处突。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24〕6号)文件秘密5年,机构设置情况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24〕6号)文件秘密5年,人员编制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编制内实有人员79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1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0辆(含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的通知》(临翔编办发〔2024〕38号),原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核定使用划转至本部门的8辆工作用车编制),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55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1.9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9.98万元,增长7.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4.94万元,增长7.51%;其他收入减少34.96万元,下降53.7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二是环卫站2023年12月环卫特许经营项目服务费于本年安排。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部门安排给环卫站支付的项目经费环卫站列“其他收入”,本年无相关收入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55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88万元,占总支出的22.97%;项目支出7357.45万元,占总支出的77.0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8.55万元,增长7.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48万元,增长2.02%;项目支出增加585.07万元,增长8.6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于本年支出;二是环卫站2023年12月环卫特许经营项目服务费于本年安排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3.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人均基本支出27.7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57.45万元。其中: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临沧城市绿化管护经费817.02万元、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186.1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管护临时人员工资、绿化垃圾清理清运费用、化肥农药、绿化提升改造零星工程费用等支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城市绿化景观,保障城市街道绿化景观水平和质量,完成全城近130公顷的绿地面积及10万株街道树管护,实现临沧城区建成区绿地率32.4%,绿化覆盖率37.42%,在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和花园城市中实现全区连片成规模种植适地适生开花的主绿化树种,为未来10年临翔城乡绿化美化,建成花园城市新标杆、样板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日常经费保障支出。重点开展违停车辆处理、拉运砂石、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巡查检查、市容秩序管理等工作,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办案工作正常推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3.城市路灯电费经费130.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城市路灯电费支出。保障按时及时缴纳路灯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城市绿化用水经费13.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城市绿化用水水费支出。保障及时缴纳城区绿化用水水费,绿化浇水覆盖率达100%。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路灯维修(护)经费28.89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和路灯零星改造工程费用支出,保证路灯设施完好率和路灯安装率。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临翔区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经费97.0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应急工程费用支出。由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负责对城区市政公共设施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市政公共设施损坏、损毁,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的问题,对损坏的市政设施及时进行更新、修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政设施功能有效发挥,安全运行。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15.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服务费。该项目为2022年实施并完成交付的项目,项目服务经费未结清,于本年完成支付。
8.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运行成本专项经费51.68万元,主要用于玉龙湖及城区各市政公园市政设施、水电路设施的日常管护、维护,玉龙湖天鹅饲养、湖面保洁、绿化管养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保障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设施安全、功能有效发挥。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257.3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62座公厕日常管护、清扫保洁的临工工资、清洁工具购买、设施维护等经费支出。委托企业对城区62座公厕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各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保证公厕保洁率和正常使用率达100%。该项目于2024年9月划转至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精细化管控治理项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3.35万元,用于项目服务费支出。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临翔区气象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个点位开展颗粒物的组分监测,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了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溯源,建立符合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的生态环境管控措施。
11.拆违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旗山小区违建拆除等民工劳务费、机械费支出。拆除围挡长度1782.75m,拆除面积3577.5平方米,腾退面积7213平方米;配合对城市规划区、昔归等进行巡查依法拆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15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20100平方米。旗山花园小区排查认定疑似违建住户254户(其中:顶层39户,庭院215户)。采取“五步工作法”开展违建整治工作,已完成拆除215户,拆除面积5688平方米(其中,别墅区60户2893平方米、外围住宅区36户681平方米、内部住宅区91户2114平方米),拉运建筑垃圾约1.5万立方米,释放公共绿化空间约7000平方米。
12.春节慰问活动经费20.33万元、一线环卫工人慰问经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和中秋节一线环卫工人慰问经费支出。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了一线环卫工人春节、中秋节两个节日慰问活动。
13.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100.00万元,用于归还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和2023年9月18日向临翔区国资公司借入项目资金。借款资金主要用于违建拆除、市容秩序整治等项目经费支出。
14.城管执法车辆油料及运行经费5.00万元、执收执法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车辆和办公经费的支出。
15.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理征收服务项目经费20.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工工资。2024年第三方代理机构完成垃圾处理费辅助征收227.66万元。
16.城市管理工作经费19.40万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城市防洪防汛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防洪防汛应急抢险工作经费支出。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等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市、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区防洪防汛应急抢险工作。
17.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经费4392.22万元,主要用于升阳升、家宝、小土三家环卫公司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费支出。升阳升、家宝、小土三家公司根据所签订的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协议,按质按量完成了城区主要街道及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对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和卫生死角的清理,各类公共设施标牌、环卫设施、路面、背街小巷墙面、电杆小广告的清理清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花园城市、节庆、重大活动、考评和市容环境卫生检查等突发事件中环境卫生保障。自果皮箱、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分类桶、垃圾分类房、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及居民大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临翔区辖区内的垃圾处理厂或垃圾填埋场。做到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8.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经费51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支出。按质按量完成了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率达98%以上。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经费5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支出。完成了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
20.垃圾渗滤液清运经费18.14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清运和处理费用支出。完成了两个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清运和处理。
21.环卫工作经费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每天对城区内三家公司负责的片区环境卫生分组检查考核,根据特许权经营协议进行监督打分,对照考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664.94万元,增长7.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5%。增加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于本年完成支付;二是环卫站2023年12月环卫特许经营项目服务费于本年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和本单位下属一线事业单位支出20.33万元,中秋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支出10.50万元,支付拆违民工劳务费支出10.0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一线环卫工人节日慰问为阶段性项目,年初预算时未充分考虑;二是本年实施的违建拆除工作经费项目属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补报的项目,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追加,项目支出功能分类与财政调整项目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完成年初预算的83.71%。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83.84万元,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117.42万元,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33.76万元,支付退休人员安家费0.21万元,支付遗嘱困难生活补助3.35万元,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4.0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9月园林管理中心和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的人员划转至区住建局,相关费用调整。
3.卫生健康(类)支出9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56.46万元,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49万元,支付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缴费4.7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9月园林管理中心和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的人员划转至区住建局,相关费用调整。
4.节能环保(类)支出1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完成年初预算的91.31%。主要用于支付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精细化管控治理项目服务费13.3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本年支付项目尾款该项目,结转资金为14.62万元,项目实际仅支出13.35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904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917.07万元,支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等780.54万元,支付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69.90万元,支付城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路灯电费、绿化管护经费、市政设施修缮维护经费、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费、公共厕所管理维护费等项目经费7273.8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于本年支出;二是2023年12月份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费、公共厕所管理维护费等未支付,于本年追加项目经费支付。
6.住房保障(类)支出9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9月园林管理中心和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的人员划转至区住建局,相关费用调整。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万元,决算为5.1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6万元,下降49.21%。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上年编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本年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和安排支出。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出国境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50.00%。减少原因是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上年编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本年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和安排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4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4%,完成年初预算的27.2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50.00%。增加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共发生公务接待活动2批次,一是接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组赴临沧实地核查有关项目服务,发生接待餐费0.06万元;二是接待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赴临翔区考察学习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工作,发生接待餐费0.06万元。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6万元,下降49.21%。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上年编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本年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和安排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组赴临沧实地核查有关项目服务和接待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赴临翔区考察学习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60.52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25万元,增长99.9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撤销后其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并入本部门进行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048.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33万元,固定资产695.4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7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8.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87.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5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7357.45万元,共25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7328.05万元,支出7328.05万元,支出率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区绿化管护、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和应急工程处理、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运行、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