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索引号
lxq_tyjrsws/2025-00002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5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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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以及褒扬纪念活动等。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1.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要求,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法依规做好优待证申请、受理、核实、发放、回收等基础性事务性工作,2024年末,全区共申请办理优待证6794人,办理成功6754人,按规定收回优待证48人、收回光荣牌41块。二是做实做细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帮助6名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低保,为1名抗美援朝老战士申请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救助1000元,为1名烈士子女、2名烈士父母及6名老烈士子女申请英烈关爱基金救助12000元,为5名家庭遇到重大变故退役军人申请省级退役军人基金帮扶21000元。三是持续推进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加强与社保、医保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主动联系符合补缴退役军人,确保达到法定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补缴待遇。今年以来为2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两保”接续人员补缴医疗保险,目前全区提交“两保”接续申请办理人员已全部办结。

2.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政策待遇。一是完成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和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发放。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1713人1658.28万元;发放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2046人次81.84万元;发放1-9月优抚对象因病住院补助349人次36.72万元;办理完成1-6级伤残军人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6人1.49万元。二是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收入不达标生活困难补助44人90.38万元;个案临时救助生活特别困难企业军转干部28人10.5万元;发放企业军转干部住院医疗补助21人5.25万元;全面落实全区服务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享受安置地同等医保待遇;发放退役军人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61人85.22万元。三是发放义务兵(消防员)家庭优待金169.77万元。

3.提质增效完成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培训工作。一是接收2024年退出现役回乡报到退役军人92名,其中:自主就业76名、逐月领取退役金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4名(按政策规定百分百完成安置,其中: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10人、央企2人、地方国企2人)。二是积极为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平台,2024年线上推送就业招聘信息382次,提供就业岗位2397个,线下开展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1268个。全区新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97名,完成年度退役军人就业任务。三是为33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安排了驾驶技能培训,帮助16名退役军人落实创业贷款355万元。

4.优化红色资源,提升褒扬纪念工作水平。一是积极开展圈内乡“3.16”森林火灾3名牺牲人员烈士申报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0月1日批复同意李晓林、李兴彪、李荣昌3名同志为烈士。全面落实9名烈士遗属定期抚恤待遇系统申报,并于同年10月份开始发放定期抚恤金,及时筹备召开了高标准的烈士家属座谈会,12月5日完成3名烈士入园安葬工作,进一步树立了崇尚英烈的鲜明导向,增强了关爱烈属的情感力量,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的申领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完成2024年烈士纪念日市区两级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筹办及各项保障工作;完成驻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中小)学校和烈士家属到烈士陵园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共接待祭扫活动76场次7400余人次。三是帮助烈士亲属寻找到烈士墓3冢;接待安葬在临翔的烈士亲属到临祭扫5批次28人;开具异地祭扫介绍信6批次144人;组织局机关干部3人服务保障异地祭扫活动1次。四是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工作,完成巡检巡查6轮次,对部分纪念设施存在的字迹模糊、周围环境卫生滞后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营造庄严、整洁、有序的褒扬纪念环境。投资20万元的2024年临沧烈士陵园维护管理保护项目全面完工。

(二)深化双拥宣传,积极营造拥军氛围

5.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一是由区级领导带队在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驻临军警部队和挂钩边防连队,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二是完成2024年省市区春节、八一、国庆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104人次7.75万元;发放享受定期抚恤待遇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3388人次33.88万元;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170人次6.37万元;走访慰问住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1人次1.15万元;走访慰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120人次3.6万元。

6.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鼓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进一步增强军人军属政治荣誉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拥护的职业,尊崇的职业,爱戴的职业。召开2024年度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表彰暨集中送喜报会议,为103名立功授奖家庭送去喜报,发放奖励金三等功20人4万元,优秀士兵83人4.15万元。二是深入推进临沧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临翔主战场工作,投入资金1.6万元,对双拥街10个灯箱进行清洗更新,更换双拥宣传喷绘20幅;三是积极推动第二批社会化拥军企业合作授牌工作,与诚信守法经营企业签订“社会化拥军”合作协议,并授予社会化拥军示范企业牌,推动社会化拥军工作,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让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实享受优先优待优惠。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股,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股,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民兵培训保障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不进行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不进行独立核算。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5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1-11)

1.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45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9.2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其他收入10.84万元,占总收入的0.31%,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24万元,增长7.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90万元,增长6.90%;其他收入增加8.34万元,增长332.2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自然增减幅度的变化;二是烈士陵园专项管理建设经费较上年增加;三是军队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标;四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调标补发;五是逐月领取退役金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51万元,占总支出的20.66%;项目支出2736.96万元,占总支出的79.34%;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8.40万元,增长7.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0.53%;项目支出增加224.62万元,增长8.9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二是优抚对象人数自然增减幅度的变化;三是烈士陵园专项管理建设经费较上年增加;四是军队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标;五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调标补发;六是逐月领取退役金人数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8%。人均基本支出23.75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1.9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6.9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困难补助资金82.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

2.综合业务工作经费23.1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立功受奖、烈士公祭日、异地祭扫等支出。

3.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驻临部队、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等支出。

4.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296.72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工资、慰问、活动经费等支出。

5.烈士陵园专项管理经费38.52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修缮工程及日常管理维护支出。

6.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难补助资金144.2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困难救助及慰问支出。

7.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17.64万元,主要用于逐月领取退役金及保险支出。

8.退役士兵待安置期补助资金0.6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保险缴费支出。

9.退役士兵培训教育经费10.8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驾驶技能培训、招聘会等支出。

10.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资金85.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金。

11.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206.8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

1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686.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1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72.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

14.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慰问补助资金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

15.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资金17.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

16.自主择业管理服务经费5.9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对象开展座谈会支出。

17.重点优抚对象国庆节慰问补助资金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国庆节慰问金。

18.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维护工程。

19.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有资金8.95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定期增资、春节慰问、八一慰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221.90万元,增长6.90%,完成年初预算的190.8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自然增减幅度的变化;二是烈士陵园专项管理建设经费增加;三是军队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标;四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调标补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驻临部队、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预算批复未下达此项目资金,临近春节时区财政局行财股另行下达春节慰问活动经费,故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7%,完成年初预算的192.7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1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3万元;死亡抚恤补助87.78万元;伤残抚恤补助367.28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6.41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6.87万元;褒扬纪念金38.5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287.62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补助85.9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296.7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0.83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补助358.86万元;行政运行285.98万元;拥军优属21.36万元;事业运行92.68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年初仅下达本级配套资金及上年上级结转资金,当年预算项目资金于年初预算批复后下达指标,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3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2.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年初仅下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上年结转资金,当年预算项目资金于年初预算批复后下达指标,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预算批复未下达此项目资金,故城乡社区(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3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完成年初预算的9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在职退休及调出人员较上年增加,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7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55.37%。增加的原因:一是本年度本部门开展节日慰问、烈士陵园项目验收等专项业务增多,下乡出差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本部门因开展接待烈士家属专项业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09%,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81万元,增长52.94%。增加的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开展节日慰问、烈士陵园项目验收等专项业务增多,下乡出差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91%,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70.83%。增加的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因开展接待烈士家属专项业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55.37%。增加的原因:一是本年度本部门开展节日慰问、烈士陵园项目验收等专项业务增多,下乡出差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本部门因开展接待烈士家属专项业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比上年同期增加0.81万元,同比增长52.94%,增加的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开展节日慰问、烈士陵园项目验收等专项业务增多,下乡出差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比上年同期增加0.17万元,同比增长70.83%,增加的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因开展接待烈士家属专项业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出差及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4年2月28日接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2024年第一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检查复核工作,接待对象7人次,费用支出0.09万元;2024年3月28日接待横州市烈士家属开展异地祭扫工作,接待对象3人次,费用支出0.11万元;2024年11月10日接待仁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将贵州仁怀籍任炳志烈士迁回仁怀市工作12人次,费用支出0.13万元;2024年11月13日接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调研工作,接待对象6人次,费用支出0.08万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年度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3.7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办公费、“三公”经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6.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7万元,固定资产14.6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48.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2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736.96万元,共1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111.91万元,支出2736.96万元,支出率87.95%。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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