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始终把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和网上斗争,坚决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认真研究“专业打职业、团队打团伙”主战模式,扎实开展系列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三)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优化调整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前置警力,常态开展见警察亮警灯保平安行动,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处置力不断提升。坚持将工作重心从末端打击转向源头治理,常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化解在小,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深入开展“减量控大”,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精细化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强化法治公安建设。完善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强力推进执法办案中心提质增效,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规范涉企执法活动,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设立“六警合一”和“三警合一”综合窗口, 133项服务事项、65项全程网办事项进政务服务中心,实现96项高频业务“全程网办”、74个跨行业跨部门服务事项“一次办”,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六)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全面加强党对公安工作全面领导。落实落细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暖警爱警等各项措施,队伍政治素养、能力素质、纪律意识、规范水平和执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7人(离休0人,退休97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66辆,在编实有车辆67辆,超编1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特种车辆PTU超过注册登记时限,无法进行注册登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因临翔财行〔2023〕6号、临翔财行〔2023〕46号、临翔财行〔2023〕65号、临翔财行〔2023〕108号、临翔财行〔2023〕110号、临翔财行〔2023〕152号、临翔财行〔2023〕185号、临翔财行〔2023〕189号、临翔财行〔2024〕30号、临翔财行〔2024〕31号、临翔财行〔2024〕36号、临翔财行〔2024〕44号、临翔财行〔2024〕60号、临翔财行〔2024〕76号、临翔财行〔2024〕79号、临翔财行〔2024〕80号、临翔财行〔2024〕156号等资金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保密要求,所涉项目资金,在此次决算公开中不予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01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46.69万元,占总收入的98.7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7.76万元,占总收入的1.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21万元,增长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86万元,下降0.36%;其他收入增加64.07万元,增长61.8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沧市公安局拨入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11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2.53万元,占总支出的85.65%;项目支出1882.21万元,占总支出的14.3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61万元,下降0.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15万元,增长1.50%;项目支出减少198.76万元,下降9.5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一般公用经费178.28万元、2023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340.20万元、2024年上级补助资金1280.66万元、本级财力保障项目经费456.2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机关、下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32.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94.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9%。在职人员人均办公经费1.68万元,(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在职人员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1.88万元/人/年,辅助警务人员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6.8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机关、下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2.2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涉及项目25个,经费支出1882.21万元,其中按规定公开项目17个,经费支出895.52万元;涉密项目8个,经费支出986.69万元,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公开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办案及装备经费58.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办案工作经费支出。
2.春节慰问活动经费0.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牺牲民警家属及重病职工。
3.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涉及烟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办案经费支出。
4.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23年向国资公司借款。
5.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5.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支出。
6.化解历年工程欠款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历年工程欠款。
7.缉私经费9.79万元,主要用于涉及走私案件查处办案经费支出。
8.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0.47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报刊征订支出。
9.留置看护辅警人员经费94.68万元,主要用于留置看护辅警工资支出。
10.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资金1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警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支出。
11.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作经费19.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支出。
12.武警临翔中队工作经费9.12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水电、维修等日常运转保障支出。
13.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14.在押、拘留人员保障经费113.35万元,主要用于羁押人员给养保障支出。
15.烟草公司拨烟草打假及秩序维护经费50.99万元,主要用于打击烟草违法犯罪办案支出。
16.非财政办案业务经费208.2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17.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8.8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4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6%。与上年相比减少45.86万元,下降0.36%,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收回一般公用经费178.28万元、2023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340.20万元、2024年上级补助资金1280.66万元、本级财力保障项目经费456.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牺牲民警家属及重病职工、森警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因工作需要调整。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69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6%,完成年初预算的94.52%。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一般公用经费178.28万元、2023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340.20万元,2024年上级补助资金1280.66万元、本级财力保障项目经费456.23万元,欠款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退休安家费)、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保险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类)支出47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87.95%。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保险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类)支出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偿还2023年向国资公司借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因工作需要调整。
6.住房保障(类)支出57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保险基数调整。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万元,决算为124.3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10万元,下降36.37%。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5万元,欠款未支付。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3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12%;上年无此项支出,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使用本年上级补助资金采购,本年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0万元,决算为93.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9.78万元,下降51.49%。减少原因是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5万元,欠款未支付。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7.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77.65%。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10万元,下降36.37%。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5万元,欠款未支付。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出国境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3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0.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使用本年上级补助资金采购,本年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0万元,决算为9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比上年同期减少99.78万元,同比下降51.49%,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5万元,欠款未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比上年同期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77.65%,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0辆。具体购置车辆的原因是更换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保障车辆使用安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0辆。主要用于公安执勤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及相关部门督察、调研及考察;其他县市公安局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38.1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02.95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一般公用经费178.28万元,欠款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资产总额142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0.44万元,固定资产9435.4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05.87万元,无形资产82.5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401.2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6.3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90.2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43.3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5.96万元。本年无房屋建筑物处置;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6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5万元;出租房屋16平方米,账面原值1.9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1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3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财政对本单位工作财力保障支持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46.69万元,较2023年度12892.55万元减少45.86万元,下降0.36%。单位项目支出保障较上年有所下降,业务经费支出部分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和重视关心下,临翔公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坚定不移推改革、固根基、补短板,驰而不息抓队伍、严管理、正风纪,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工作中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欠账多,技防设施运维经费缺口大,新建及在建项目无法如期开展。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