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索引号
lxq_tjj/2025-00016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5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921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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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9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区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实施全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全区县域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组织全区统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实党建工作,提升政治能力。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第一议题”形式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读书班4次,“第一议题”学习30余次。二是组织参加专题学习。区党政领导班子以视频形式参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中学习,并在学习结束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开展专题研讨;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学习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确保学习精神入脑入心,有效指导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把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局领导主动讲授专题党课,普通党员讲解“微党课”,增强全局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了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三会一课”开展学习32次,主题党日开展学习12次。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核心,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三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统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按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各级各部门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震慑人心”;以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以治庸促能、治懒促为、治散促效为主要内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积极组织家庭家教家风教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年内,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工作2次,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学习16次。

(二)细研统计数据,强化预警监测。一是细研判、找差距。根据行业发展形势预判,细化主要经济指标走势的研判分析,强化、深化各项指标的测算评估。分析我区各产业、行业对GDP增长的贡献情况,充分挖掘我区经济增长长板、短板、底板和潜力板,明确补缺方向,确保区委、区政府及时了解我区经济最新情况及存在问题。二是优服务、深分析。撰写月度分析、季度分析、专题分析等材料,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调研基础材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好统计咨询服务,为组织、人社、发改等多个部门提供各项数据,及时回复市民、企业关于人口、统计业务等方面的咨询。年内,报送《统计工作专报》12期,经济运行分析报告5篇。三是立制度,强合力。建立统计部门牵头,GDP核算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数据审核把关会议,共同研究制定短板弱项指标分析、争先进位措施建议。通过32项指标相互衔接、相互印证,为领导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一张表”数据服务。月报结束后,积极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联系,在数据反馈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乡镇通报各项经济指标监测情况,查找差距和不足,促进统计数据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编撰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临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材料,编制发布《2023年临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发放《2023年临翔区领导干部工作手册》500册、《临翔区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1000册、《临翔区2024年统计调查对象名册》120册,报送统计信息简报25篇,18篇信息被市区媒体采用。

全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全区农业总产值增长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固定资产投资额减少1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少6.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减少7.85%。

(三)坚持力学笃行,强化统计培训。一是面向全区党政干部,通过党校培训、专题培训、部门讲座等方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业务培训,从全区经济发展现状、GDP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纳统等多角度详细讲解。面向基层企业,定期不定期开展统计报表填报培训会,指导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正确填报统计报表,明确指标口径,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应统尽统。年内,领导班子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6场次,深入460户企业走访调研、帮助指导;各专业股室开展统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18场次。二是在临翔区第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暨“四类干部”培训班上开展《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定义务 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专题培训,45名青年储备干部参加培训;在全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二期培训班上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的专题培训,7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通过讲解宣传、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参训学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了参训学员对统计造假的免疫力,为今后在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统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坚持重点突破,扎实推进“五经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区统计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紧盯工作进度,狠抓数据质量,推动工作落实,通过全体普查员的努力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现已取得重大成果。初步反馈,2023年全区生产总值为212.32亿元,比快报数多3.13亿元,增长1.5%,三次产业结构由16.4:19:64.6调整为14.8:21.1:64.1。目前,正在开展普查资料开发。

(五)加强统计监督,提升数据质量。一是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以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共开展相关内容传达学习6次。二是促成区委、区政府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纳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内容。聚焦国家统计常规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反馈区委、区政府层面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反馈统计部门层面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保持。三是坚守统计底线,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以企业自查,专业人员核查的形式及时对数据质量进行了自检自查。截至目前,对2023年数据自检自查232个企业(项目),没有发现数据差异情况;对2024年1到4月入库项目进行全面自查,主动对19个项目的本年累计完成投资调减1.8564亿元,9个项目完成退库处理。四是多形式多场合普法,主动服务行业部门,开展指标解读和法规宣讲。通过专场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覆盖公职人员近230人。整合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方式对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员开展培训300余人次。市区联合举办了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合页110余份,《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合页9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知识问答宣传150余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50余份,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与支持。五是按照省、市统计局要求,认真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建设工作,企业电子台账安装率100%,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率达到100%。六是加大数据核查力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和业务流程开展统计调查,完成所有“四上”企业的随报随审工作,通过标记查询、提供凭证、线上+线下核查方式,认真核实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督促源头数据质量持续提升。七是加强部门监督合力,与区委巡察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和问题线索通报移送机制,落实好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组织部门监督贯通协同,严格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为干部考核考察提供重要参考,加强干部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年内,区委巡察机构巡察前向统计部门征求问题线索3次涉及16个区直部门、2个乡镇(街道),区委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前向统计部门征求意见建议12次涉及216人。八是始终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点,规范企业依法统计行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强化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秩序,保障企业源头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年内,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39户企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对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全覆盖走访摸排,加快升规升限纳统。牢固树立“四上”企业是重要的经营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的意识,为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牵头推进临翔区经营主体全覆盖走访摸排工作,并按照“应升尽升”的原则,加快推动企业升规升限纳统。共走访摸排经营主体56784户,排查出拟升规升限企业194户(全市仅342户),根据摸排情况编制了《临翔区“四类企业”管理库》《临翔区2024年拟升规升限企业参考名单》,提醒各行业部门开展好升规升限纳统动员及培育工作。2024年全区新增四上企业56户,累计达332户,从数量和质量上来看均比同期有大幅提升。

(七)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第一时间转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各乡镇(街道)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二是制定印发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并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基层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治化等要求。三是根据《云南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统一制定了《部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建立部门首席统计员制度。目前,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均已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四是督促区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建立统计工作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严禁以出具虚假批文,代填代报,授意、指示、强令普查对象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阻碍监督检查;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云南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对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经常性向统计调查对象了解是否有相关职能部门干预统计工作的问题线索,一经发现及时作出提醒;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关于报送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函》,要求10个乡镇(街道)和15个区直部门围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自检自查。

同时,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保密等工作职责,定期对包保燃气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企业、地质灾害监测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学习保密知识和泄密事件案例通报,组织涉密人员在保密观APP学习,围绕保密工作内容定期开展保密排查,防范泄密事件发生。年内,本系统本领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泄密涉密事件。向上争取资金35.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5万元的102%。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工业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临翔区地方统计调查队、临翔区普查中心,但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二个事业单位不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5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10万元,占总收入的96.4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9.42万元,占总收入的3.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01万元,下降1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93万元,下降10.84%;其他收入减少5.07万元,下降20.69%。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受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了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项目经费减少,统计抽样调查中的城乡住户调查项目,2024年住户调查户数由2023年180户减少为100户,发放的补贴随之减少故相关经费缩减。2.其他收入减少,是由于统计调查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87万元,占总支出的73.99%;项目支出142.31万元,占总支出的26.0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32万元,下降9.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65万元,下降6.82%;项目支出减少30.67万元,下降17.7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受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了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是由于统计调查项目减少造成,统计抽样调查中的城乡住户调查项目,2024年住户调查户数由2023年180户减少为100户,发放的补贴随之减少故相关支出缩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6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74.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项业务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业务。

2.统计抽样调查项目经费54.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的抽样调查,测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月度劳动力调查,反映调查失业率统计数据。

3.统计各项工作经费支出项目经费11.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统计监测、调查及相关业务工作。

4.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贫困监测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5%。与上年相比减少63.93万元,下降10.84%,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减少的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受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了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是由于统计调查项目减少造成,统计抽样调查中的城乡住户调查项目,2024年住户调查户数由2023年180户减少为100户,发放的补贴随之减少故相关经费支出减少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7%,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98.87万元,其中包括:行政人员工资、事业人员工资、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公务接待费、公车运维费、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专项普查活动支出67.77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1.5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为统计各项工作经费支出9.9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了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为退休安家费补助经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了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干部职工体检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了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4.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8.0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影响,2024年除有2名干部职工退休以外,还有其他人员的调入调出,全年变化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5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57.5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省级、市级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频次增加,常规统计核查工作较多,用车频繁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95%,完成年初预算的81.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134.48%。增长原因是2024年省级、市级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频次增加,常规统计核查工作较多,用车频繁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05%,完成年初预算的4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4.25%。减少原因是:全国各级统计部门自上而下将厉行节约政策深化执行,更多公务通过线上会议、视频调研替代实地走访,减少因异地公务产生的接待需求。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57.5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省级、市级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频次增加,常规统计核查工作较多,用车频繁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0%,比上年同期增加1.17万元,同比增长134.48%,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省级、市级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频次增加,常规统计核查工作较多,用车频繁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0%,比上年同期减少0.25万元,同比下降34.25%,减少的原因是全国各级统计部门自上而下将厉行节约政策深化执行,更多公务通过线上会议、视频调研替代实地走访,减少因异地公务产生的接待需求。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常规统计业务普查、执法检查、入户调查等工作的开展以外,还涉及公务活动、应急及特殊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统计局到临翔区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督导工作,接待1批次及8人次;临沧市统计局到临翔区开展2024年冬油菜调研核查工作,接待1批次及5人次;云南省经普办第八检查组到临翔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数据质量州(市)交叉检查工作,接待1批次及75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5.2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各股室、各统计专业对调查对象核查频次、核查范围增加,涉及出差下乡人数及次数都增长,致使差旅费支出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4.45万元、福利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及其他交通费用10.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资产总额3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7万元,固定资产1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7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 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42.31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款项目经费121.22万元,支出121.22,支出率100% 。

预期目标1.认真做好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重点普查工作推进;3.完成农业、企业一套表(规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贸易业、能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县域经济调查、规下企业统计监测、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培训和年报工作;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际完成情况1.完成做好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精准提供区域经济运行数据,2024年临翔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3.7%,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高质量完成第五次经济普查全流程工作,包括采集、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核查及保障落实等环节;3.完成临翔区农业、企业一套表(规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贸易业、能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县域经济调查、规下企业统计监测、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培训,月报、季报、年报及数据质量核查等一系列工作;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自评结果为优秀。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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