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庆文、王拥军委员:
你们在临沧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临翔区河(湖)长公示牌增设投诉二维码的建议》(第05040011号)已交由临翔区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构建临翔河湖管理新格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近几年来河(湖)长制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为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主动接受各级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河(湖)安装河(湖)长制公示牌。
共安装完成市、区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148块(其中:博尚镇17块,平村乡10块,南美乡4块,圈内乡21块,马台乡15块,蚂蚁堆乡20块,邦东乡7块,忙畔街道20块,凤翔街道27块,章驮乡7块)。
二、提案办理情况
提案交办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经调查研究,目前暂不计划在临翔区河(湖)长公示牌增设投诉二维码,待条件成熟后再增设。
主要原因如下:1.根据《临沧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公示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全市河湖长制公示牌有统一的规格要求、外观要求、材料要求和样式要求。2.目前河长制公示牌中已经包含各级河(湖)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责、管护河(湖)概况等信息,群众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应河湖长进行问题反馈,河湖长将根据职能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置。3.很多热心的老年市民对智能机使用不熟练,冗杂的投诉系统平台无法很好地反映群众诉求。4.鉴于目前区级财力比较紧张,开发投诉平台和APP应用系统需使用大量资金,且系统使用复杂,目前市、区两级的河长巡河APP已经停止使用,目前我区暂不计划在临翔区河(湖)长公示牌增设投诉二维码。
三、下步工作
(一)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河长制公示牌中各级河(湖)长及监督投诉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对电话描述不清的投诉问题,采取实地调查、面商等方式进行核实处理。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监督作用,确保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核实处理。
(二)强化巡查整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查制度,加大河湖巡查频次,重点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确保河湖生态、水域环境持续改善。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护水宣传,不断增强公众河湖保护意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四)做好投诉人隐私保护。对投诉人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等)进行严格保密,避免因信息披露对投诉人造成困扰。
(五)根据智慧城市、智慧水务的工作要求,待条件成熟后在河长制公示牌中增设投诉二维码。
最后,真诚地感谢你们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承办人:董传友,联系电话:1501202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