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项目名称: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临沧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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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8
附图:
附图1、项目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2、项目区周边关系图
附图3、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4、项目区水系图
附件:
附件1、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环评批复
附件4、检测报告
前 言
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54.91",北纬23°57"4.11",海拔高程为1389m。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1067.22㎡(16.6亩),建设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申报《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取得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对< 《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翔环复〔2019〕7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同意《报告表》结论,并要求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开展自行验收。
2019年9月,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临沧优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9年9月10日,临沧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现场勘察、资料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对项目的审批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临沧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并依据验收监测方案由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2~15日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环保检查。
云南临沧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监测情况、分析结果、现场勘测、资料查询及环保检查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表》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
表一、项目基本信息、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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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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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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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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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商品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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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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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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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时间 |
2019年05月 |
开工日期 |
2019年0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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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试生产 时间 |
2019年08月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19年0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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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部门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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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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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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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万元) |
26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1 |
比例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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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 (万元) |
2600 |
环保投资 |
71 |
比例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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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17日修订)(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7)《临沧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9)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标准: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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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1)《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 (2)《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翔环复[20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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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号、级别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做农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排气筒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1的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2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见表1-1,1-2。 表1-1 生产设备排气筒排放限值
表1-2 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4类标准。214国道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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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号、级别 (污染物排放标准) |
表1-3 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相应标准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5、总量控制 项目区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区污水不外排,故项目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主要来源为废弃的混凝土、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固废、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废弃的混凝土、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固废、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物均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得到合理处理,故不设总量控制。 项目区设有食堂,并安装抽油烟机,油烟经抽油烟机外排,项目区生活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输送、计量、筒仓进料均在密闭环境中进行,只有少量粉尘产生,搅拌机顶部设有除尘器并且设在封闭的彩钢瓦房内,基本无生产粉尘产生。本项目共设有8个筒仓,6个装水泥,2个装火山石灰。在粉料筒仓顶部为设备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0%以上,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根据“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故本项目不设废气总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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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建设项目概况及生产工艺
2.1 地理位置 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在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投资建设了年产60万m3/a的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区东侧紧连祥临公路(214国道),交通便利,利于商品的运输,西侧紧连南汀河,用水方便,西面为川丰混凝土搅拌站、贞元硅厂,南面为兴顺水泥制品厂,东边约130m处为小街组,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54.91",北纬23°57"4.1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3。 项目区由东侧的祥临公路进入厂区,从北到南依次为料场、搅拌站、配件库、维修间、办公室、实验室、配电房、食堂等。 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 2.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067.22㎡(16.6亩),建设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并设砂石料场、搅拌站主楼、料筒仓、办公楼、实验室、门卫室、食堂、卫生间等。 建设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54.91",北纬23°57"4.11"。东侧紧连祥临公路(214国道),东侧100,米为南汀河,西面为川丰混凝土搅拌站、贞元硅厂,南面为兴顺水泥制品厂,东边约130m处为小街组。 项目投资:2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0.9%。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员工50人,均在项目区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6小时。 2.3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067.22㎡,实际总投资为2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71万元。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由东侧的祥临公路进入厂区,从北到南依次为建筑面积的砂石料场、的搅拌站、筒仓、办公室、实验室、配电房、食堂等。搅拌站设有两条HZS180系统生产线,一条生产线配有:一台搅拌机、一套主机配套件、一套配料机、全封闭主体结构、一套骨料皮带上料机和等待料仓、一套水泥称量、一套水称量、一套火山灰称量、一套添加剂称量、三座300t水泥仓、四根螺旋输送机、一套标准电控制系统、一套控制室。主站结构封闭式操作,有效的减少设备噪音污染、减少灰尘污染及减少废弃物料污染,很大程度降低了扬尘污染。 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具体建设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表2-2 项目每条生产线主要设备一览表
2.4建设项目主要消耗能源 项目生产商品混凝土产品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为:水泥、火山灰、添加剂、砂等。主要消耗原辅材料及能耗见表2-3、2-4。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表2-4 主要能源用量一览表
2.5产品方案 项目实际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是由水泥、火山灰、粗骨料(碎石或卵石)、细骨料(砂)、外加剂和水拌合,经硬化而成的一种人造石材。砂、石在混凝土中起骨架作用,并抑制水泥的收缩;水泥和水形成水泥浆,包裹在粗细骨料表面并填充骨料间的空隙。水泥浆体在硬化前起润滑作用,使混凝土拌合物具有良好工作性能,硬化后将骨料胶结在一起,形成坚强的整体。混凝土硬化后的最重要的力学性能,是指混凝土抵抗压、拉、弯、剪等应力的能力。水灰比、水泥品种和用量、集料的品种和用量以及搅拌、成型、养护,都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混凝土按标准抗压强度(以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为标准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天,按照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划分的强度等级。本项目主要产品见表2-5。 表2-5主要产品一览表
2.6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0.9%。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2-6。 表2-6环保投资一览表
2.7项目主要流程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2.7.1生产工艺简述: 碎石、砂子等原材料用汽车运入厂内,堆放在砂石贮料仓的工作区内,由砂石贮料仓配料后再由微机控制的电子皮带秤通过上料输送机送至砂石集料斗;水泥、火山灰有专门的散装车拉至厂内,鼓入水泥、火山灰专用罐内,运转时,由大倾角螺旋输送机(密闭)送入水泥称量斗;添加剂及水经计量后送入搅拌主机;最后配好的砂石、水泥也送入搅拌主机。搅拌好的混凝土及砂浆通过卸料口卸入运输车,再由运输车送至施工现场。详见生产工艺流程图2-1所示。 图2-1 项目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示意图 2.7.2工作原理: 混凝土搅拌站分为四个部分:砂石给料、粉料(水泥、火山灰等)给料、水与外加剂给料、传输搅拌与存储。其工作流程如图2-1所示,搅拌机控制系统通电后,进入人机对话的操作界面,系统进行初始化处理,其中包括配方号、混凝土等级、坍落度、生产方量等。根据称重对各料仓、计量斗进行检测,输出料空或料满信号,提示操作人员确定是否启动搅拌控制程序,启动砂、石皮带电机进料到计量斗;打开火山灰、水泥罐的蝶阀,启动螺旋机电机输送火山灰、水泥到计量斗;开启水仓和添加剂池的控制阀使水和外加剂流入计量斗,计量满足设定要求后开启计量斗斗门,配料进入已启动的搅拌机内搅拌混合,到设定的时间打开搅拌机门,混凝土进入已接料的搅拌车内。 2.7.3工作步骤 (1)物料入场:项目使用的水泥、砂、石子、外加剂和火山灰等物料购买后由车辆运输进入厂区,其中水泥、火山灰有专门的散装车拉到厂内。水为南汀河抽取用水。 2.8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区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54.91",北纬23°57"4.11"。东侧紧连祥临公路(214国道),东侧100,米为南汀河,西面为川丰混凝土搅拌站、贞元硅厂,南面为兴顺水泥制品厂,东边约130m处为小街组。根据项目周边的环境特征以及醒目污染特征,主要的环境要素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生态破坏方面的影响,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 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项目区东侧100米的南汀河,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水体进行保护。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以及对拟建项目现场踏勘和调查,确定了本次评价的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学环境、地表水环境及景观影响保护目标。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等特殊环境敏感区。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地表水体为南汀河,位于项目东侧。 3、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为项目区周边300m范围敏感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2-7: 表2-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运营不改变区域用地性质和现状,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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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消除。本次监测主要针对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和调查。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及混凝土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周围农户定期清运用于农肥。搅拌机清洗、混凝土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无废水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员工50人在场地食宿,按用水量100L/人•d考虑,则每天用水量为5.0m3/d,则为1500m3/a,排污系数按0.8计,则污水排放最为4.0m3/d,则为1200m3/a,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入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1.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作业区地面清洁废水。搅拌机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停止生原因有生产节奏的问题及设备检修问题。搅拌机平均每天冲洗一次,每次冲洗水2.0m3,600.0m3/a。搅拌机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废水量为1.8m3/天,为540.0m3/a。混凝土运输车是按每个混凝土标号运输完清洗一次,冲洗水量约为20.0m3/d,则为6000m3/a。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量为16.0m3/d,为4800.0m3/a。作业区地面清洁废水按100L/100m2,作业区按1000m2算,则为1.0m3/d,300m3/a,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量为0.8m3/d,240m3/a。项目用水情况、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见表3-1和表3-2。 表3-1 项目用水情况
表3-2 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
项目区日用水量平衡图见图3-1。 图3-1 项目区日用水量平衡图(m3/d) 2、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输送、计量、筒仓进料、筒仓抽料时进出料口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厨房油烟等。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物料输送、计量以及投料过程均会产生粉尘。 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 治理措施:项目已采取在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行路面清扫、洒水,加之混凝土作业区地面每天都会进行冲洗。因而,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搅拌主机孔粉尘 治理措施:项目在水泥、火山灰和矿粉等粉尘的储罐筒仓顶部和搅拌主机顶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以上,由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返回各自全封闭式料仓和混凝土搅拌机内加以回收利用。整个搅拌站大楼在密闭的彩钢瓦房内进行,基本无粉尘产生。 根据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结果在0.046~0.428mg/m3之间,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即颗粒物(TSP)≤1.0mg/m3。 表3-2 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气泵、搅拌站、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 根据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面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靠近祥临公路(214国道)一侧可达到4类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7-1。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表3-3噪声产生及治理措施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物,主要来源为废弃的混凝土、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固废、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本项目车辆维修全在外面的汽修厂进行,项目维修车间仅对运输车辆进行轮胎的更换,不涉及维修工作,因此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主要固废产生及治理措施见表3-4。 表3-4 主要固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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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根据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及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翔环复[2019]7号)得出的主要结论: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的相关规定,项目属于规定的鼓励类生产项目,即: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施工技术开发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4.1.2选址可行性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可服务于周边开发建设的需要,满足对商品混凝土的需要,也可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项目主要原料就近采购,交通便利,方便产品运输。项目设置筒仓除尘器、所有设备均置于彩钢房内,有效降低了粉尘和噪声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采取以上污染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的,项目选址合理。 4. 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 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返回混凝土搅拌工序,无废水外排,项目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2.2 空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对筒仓顶部设置除尘器,对筒仓进料时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对地面扬尘采取文明生产、设备和堆场置于彩钢瓦房内、路面清洁并洒水降尘,可减少地面扬尘的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后,少量弥散在空气中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经大气扩散后,厂界周围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浓度限值:≤1. 0mg/m3。项目燃油机械产生少量的燃油废气对环境影响也不大。项目生活废气为职工厨房的烹饪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排入空气。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可以接受。 4.2.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合理设置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彩钢瓦房隔音、大部分噪声设备夜间停用等措施,噪声经距高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且项目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约为300米,噪声对敏感点影响可以接受。 4.2.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收集的水泥粉尘、沙石粉尘和工程车冲洗泥浆,全部收集返回混凝土搅拌工序,无生产废物排放。项目生活垃圾和原料包装袋收集后清运到当地指定地点处置。 综上所述,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 4.3 综合评价结论 总的分析评价结果认为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采纳本报告对策措施的条件下,在运行中加强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则该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4项目建设内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落实情况 (1)环评报告表对项目的环保要求及检查执行情况 表4-1环评报告表对项目的环保要求及检查执行情况表
4.4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4.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翔环复〔2019〕7号),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1067.22㎡(16.6亩),建设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0.9%。 该项目符合有关产业发展政策,工程建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同意建设。 二、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建设将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评价。该“报告表”于2019年4月11日通过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并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修编的“报告表”文本规范、内容全面,评价标准、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合理,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建设、验收及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三、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粉尘排放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旧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其他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工程措施、资金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在竣工后,由你单位按照环评要求自行组织验收。 请临翔区环境监察大队做好项目建设的环境监察工作。 4.4.2环评批复对项目的环保要求及检查执行情况表 表4-2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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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了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有仪器、量具均计量部门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样品测定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质控样测定。 6、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7、噪声测量按《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GB 22337-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选择生产正常、无雨、风速小于5.0 m/s时进行测量。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声机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8、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详见表5-1。验收监测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详见表5-2。 表5-1验收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表5-2验收监测仪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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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及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翔环复[2019]7号)的要求及项目特征,本次竣工验收监测包括测试性内容和非测试性内容。将无组织废气、噪声作为测试性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废水、固体废物等作为非测试性内容,只做现场调查。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卫生间环境状况良好,无恶臭等异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由于料筒仓顶部的排气孔高达24m,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及安全问题,本次未对料筒仓顶部做有组织监测。类比同类项目(永德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永德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季刊设项目检测报告详见表6-1。 表6-1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
永德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1#生产线1号筒仓除尘设施排气口和2#生产线3号筒仓除尘设施排气口的监测结果在:13.2~15.8mg/m3之间,有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要求,即:颗粒物≤20mg/m3。 6.1无组织废气 6.1.1监测内容 项目区在生产过程会有少量颗粒物、粉尘弥撒到空气,因此有必要对厂区周边做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主要监测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TSP)。 监测项目:颗粒物(TSP)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每个点监测3次。 监测时间:2019年09月12日至13日,共两天。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一个点、厂界下风向两个点(下风向1#、下风向2#)、厂界东侧一个点 6.1.2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具体见表6-1。 表6-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2噪声 6.2.1监测内容 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采用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测量范围为20~132dB(A);监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监测期间天气晴,风速小于5m/s。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监测时间:2019年09月12日至13日,共两天。 监测时段:昼间:06:00~22:00;夜间:22:00~次日06:00。 监测点位:本次验收监测共设4个点位,分别在项目东、南、西、北侧边界外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不规则的适当调整)。 6.2.2执行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4类标准。祥临公路(214国道)一侧(厂界东)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项目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6-2。 表6-2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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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段生产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符合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有关规定的要求。 7.2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区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7-1。 表7-1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由表7-1可知,监测期间,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噪声监测点位边界西面、边界南面、边界北面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6.0~61.8dB (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0.0~53.6dB (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 (A),夜间≤55dB(A),边界东面紧邻祥临公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 (A),夜间≤55dB(A),监测期间边界东面的监测结果昼间在56.0~57.6dB (A)之间,夜间在49.8~51.8dB (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7.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区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7-2。
表7-2无组织监测结果一览表
由表7-2可知,监测期间,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总悬浮颗粒物(TSP )结果在0.046~0.428mg/m3之间,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即颗粒物(TSP)≤1.0mg/m3。 |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8.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项目实际投资26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0.9%,项目年产60万m3/a的商品混凝土。项目区西侧紧连祥临公路(214国道),交通便利,利于商品的运输,项目区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赵家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54.91",北纬23°57"4.11"。东侧紧连祥临公路(214国道),东侧100,米为南汀河,西面为川丰混凝土搅拌站、贞元硅厂,南面为兴顺水泥制品厂,东边约130m处为小街组。 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调试完毕,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8.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及混凝土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周围农户定期清运用于农肥。搅拌机清洗、混凝土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无废水外排。 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输送、计量、筒仓进料、筒仓抽料时进出料口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厨房油烟等。厨房安装抽油烟机,油烟经抽油烟机外排,项目区生活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本项目砂石料暂存于半开放式的堆场内且堆场内设有洒水装置保持砂石湿润,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大部分密封在堆场内,只有少量粉尘产生。整个搅拌站大楼在密闭的车间内,基本无生产性粉尘产生。验收监测期间的结果表明:连续2天监测期间监控点无组织废气排放4个监测点TSP浓度在0.046~0.428mg/m³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实现达标排放。类比同类项目(永德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要求,即:颗粒物≤20mg/m3,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项目噪声监测点位边界西面、边界南面、边界北面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6.0~61.8dB (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0.0~53.6dB (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 (A),夜间≤55dB(A),边界东面紧邻祥临公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 (A),夜间≤55dB(A),监测期间边界东面的监测结果昼间在56.0~57.6dB (A)之间,夜间在49.8~51.8dB (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8.5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物,主要来源为废弃的混凝土、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固废、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废弃的混凝土、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固废、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物均回用于生产;职工产生的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固废处置率达100%。 8.6总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噪声、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备及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噪声、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要求进行了有效控制,并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8.7建议 1、建立全面实施节约用水,加强生产、生活用水管理。 2、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正常运转,减少粉尘产生。 3、加强对噪声处理设施的维护。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临沧五联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文伟社区赵家组(214国道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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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性质 |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术改造 |
项目区中心 纬度 |
东经100°5′59″、 北纬23°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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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m3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m3 |
环评单位 |
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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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
审批文号 |
临翔环复(2019)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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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9年5月 |
竣工日期 |
2019年08月底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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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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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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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26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1 |
所占比例 (%)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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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1 |
所占比例 (%)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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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25 |
废气治理 (万元) |
40 |
噪声治理(万元) |
1 |
固废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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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增加沉淀池及蓄水池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00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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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验收时间 |
2019年0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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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 (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 减量(8) |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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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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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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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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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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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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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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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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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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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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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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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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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临沧五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