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临沧沧江路分店于2024年9月18日申请对总经理、见习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经理、资产保护经理(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营运部员工、营运部主管、资产保护主管、工程部经理、工程部技工(岗位)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针对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临沧沧江路分店的生产特点,为确保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217号),同意总经理、见习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经理、资产保护经理(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营运部员工、营运部主管、资产保护主管、工程部经理、工程部技工(岗位)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有效期为2年(2024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用人单位应履行告知职工的义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其休息办法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安全完成生产任务。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