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临翔区202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辖区内传承人进行2023年工作考核,根据乡(镇、街道)考核意见和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考核,现将临翔区传承人的最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公示期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
受理部门: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
电 话:0883-2132500
附件:2023年度临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公示汇总表
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