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转型升级整合重组项目疏干排水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2026-03-20 15:55 来源:区水务局 浏览:28次 字体:【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1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转型升级整合重组项目(疏干排水)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1月30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云南建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七条“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26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转型升级整合重组项目(疏干排水)项目的取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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