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临沧地区水利施工大队)
日期:2025-09-05 09:47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850次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临沧地区水利施工大队因保管不善,将临国用(2001)字第4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临沧地区水利施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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