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26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0883-2133135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周国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文德路128号临沧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宅小区12幢42号车库 |
云(2018)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03634号 |
周正燕 |
登记机构: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