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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达梅、杞连山)
发布日期:2024-10-18 08:49 信息来源: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达梅、杞连山 因保管不善,将 云(2019)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00181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达梅、杞连山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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