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34号
李菊华(已故)、马星美共同拥有临翔区塘平社区世纪路82号烟草小区4幢2单元302室房屋,产权证号为:临沧县房权证凤翔镇字第05739号、临沧县房凤翔镇共字第006519号。经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审查,李富联对李菊华(已故)的不动产(房地产权利)申请继承登记,原共有人产权份额不变,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后李富联拥有该不动产50%的产权份额,马星美拥有该不动产50%的产权份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对该申请进行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7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83-2133135
公告网址:临翔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ynlx.gov.cn)
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