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临沧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现将“金旭嘉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位置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如有异议,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
金旭嘉苑项目 |
类型 |
批前公示 |
公示类别 |
规划设计方案 |
建设单位 |
临沧恩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用地位置 |
临沧主城区 |
主要改造内容 |
为进一步整合公共资源,实现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集中式管理,有效提升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服务质量,金旭嘉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物业、养老设施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看护设施用房调整 将原6栋首层设置的物业、养老和婴幼儿照护用房楼梯间,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及二层设置的物业、养老设施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看护设施用房,统一与原7栋设置的商业服务设施网点进行调换,物业服务用房规划面积由原221.18㎡,调整为244.55㎡;养老设施规划面积由原102.86㎡,调整为108㎡;三岁以下婴幼儿看护设施用房规划面积由原63.24㎡,调整为面积64.05㎡。对应的原商业服务网点规划面积由原7101.01平方米,调整为7068.09平方米,商住比由11.59%调整为11.54%。 二、公共卫生间调整 考虑原公共卫生间北边出入口紧临7栋非机动车库坡道,不利于人车分离和小区住户使用安全,在确保卫生间蹲位不变、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将配套公共卫生间入口从北侧改为西侧,并同步调整公共卫生间室内布局,规划面积由41.28㎡,调整为44.88㎡。 |
公示期限 |
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
联系电话 |
0883-2153881(临翔区城乡规划中心) |
联系邮箱 |
Lxzrzycxgh@163.com |
说明 |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前,逾期视为无效意见。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3.信件寄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
公示网址 |
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dlygk74/gtzyxxgkzl/cxghgkgs/pqgs/index.html |
附件 |
“金旭嘉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位置调整方案”公示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