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区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
四、补助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审核发放工作,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经人工校验确认后发放。
1.确认对象。每学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确认,做到应纳尽纳。
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学籍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向其家庭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经乡镇、村(社区)、驻村工作队核实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学籍审核确认,并及时更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学籍信息。
2.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直补到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须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4.分期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地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春季学期于6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于12月底前补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