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保障政策
一、国家出台的普惠性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享受:所有家庭享受700元/生.学年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另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上学前教育的每生每学年还享受300元的资助。(即:建档立卡户享受1000元/生.学年,非建档立卡户700元/生.学年)
2.小学教育阶段享受:所有家庭享受两免一补,每生每学年享受1064元(其中免除教材费90元/每生每学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974元/每生每学年,以每学年200天计算);农村贫困寄宿生(小学),享受1000元/每生每学年的寄宿生生活补助(5元/每生每天,以每学年200天计算)。(即:寄宿生享受2064元/生.学年,非寄宿生1064元/生.学年)
3.初中教育阶段享受:所有家庭享受两免一补,每生每学年享受1154元(其中免除教材费180元/每生每学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974元/每生每学年,以每学年200天计算);农村贫困寄宿生(初中),享受1250元/每生每学年的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每生每天,以每学年200天计算)。(即:寄宿生享受2404元/生.学年,非寄宿生1154元/生.学年)
4.高中教育阶段享受: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25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学生.年以及免除学杂费。
5.中职教育阶段享受:所有贫困家庭免除学费2000元/生.学年,另享受2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就读中职(含高职)还享受“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3000元/生.学年。
6.大学教育阶段享受: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学年;学费奖励5000元/生.学年(享受条件为属建档立卡户子女,考上一本院校或属于直过民族)。
7.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8000元(研究生12000元)以内的助学贷款。
二、临翔区出台的资助政策
1.高中教育阶段享受:除执行国家政策外,临翔区成立了一个教育扶贫基金,用教育扶贫基金来帮助建档立卡户高中阶段学生实现上学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大学教育阶段享受: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干部职工对全区在读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
医疗保障方面
一、云南省出台了健康扶贫30条,其目的就是让我们所有人都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都安排区乡村三级医疗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疾病筛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户都有一本健康扶贫服务证(健康信息卡),身体健康状况和看病就医信息都在健康信息卡中,为每一人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每人都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进行服务,贫困户也可以电话咨询医生。免费为每个贫困户参保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为 65 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 1 次健康体检。建档立卡户实行先看病、后交钱,取消门坎费、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等优惠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可支配收入9830元)。
二、关于四重保障。凡是建档户、五保户看病就医,能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在前两项报销基础上,达不到90%比例,通过民政救助达到90%)、兜底保障,(前三重保障后,实际报销虽然达到90%比例,但是个人自付费超过农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出部分由财政进行兜底)。
三、9类15种疾病,原则上免费拉到区人民医院集中救治,不愿来的,派出专家上门会诊,一人一档一方案提供救治;慢病村医1年4次回访,慢药进入慢病报销渠道,村医不能开慢病药物,由家庭医生给予开具不超2个月的处方进行治疗。
四、因残两项补贴。持有一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补助70元;持有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补助40元;持有残疾人证同时属于低保户家庭的残疾人可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补助50元。
五、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造成家庭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原则上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申请。临时救助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确定金额,一般不超过低保保障标准(2018年,低保保障标准3300元/年.人)的三倍(即9900元以下),确实困难的不超过6倍(即19800元以下)。程序为:在乡镇申请,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批权限在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救报区民政局审批,乡镇发放。
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一、第一份文件:临翔脱贫指发〔2016〕1号《临沧市临翔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补助及贷款政策》的通知,执行到2017年8月7日止。
▲2016年1号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资金补助政策
1.原址拆除重建资金补助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要求建设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的安居房每户补助3.5万元,2016年完成的奖励0.5万元;2017年完成的奖励0.3万元。(3.5+0.5,3.5+0.3)
(2)非建档立卡户按要求建设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的安居房每户补助3万元,2016年完成的奖励0.2万元;2017年完成的奖励0.1万元。(3+0.2,3+0.1)
2.加固改造除危和保护修缮提升资金补助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要求对硬四榀结构房屋进行改造(浇灌地脚圈梁、改土墙为砖墙、屋顶改造为青瓦或树脂瓦,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的每户补助2.5万元,2016年完成的奖励0.5万元;2017年完成的奖励0.3万元。(2.5+0.5,2.5+0.3)
(2)非建档立卡户按要求对硬四榀结构房屋进行改造(浇灌地脚圈梁、改土墙为砖墙、屋顶改造为青瓦或树脂瓦,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的每户补助2万元,2016年完成的奖励0.5万元;2017年完成的奖励0.3万元。(2+0.5,2+0.3)
(3)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房屋破损部位进行加固改造,改造后达到抗震要求的每户补助1.8万元,2016年完成的奖励0.5万元;2017年完成的奖励0.3万元。(1.8+0.5,1.8+0.3)
(4)非建档立卡户对房屋坏损部位进行加固改造,改造后达到抗震要求的每户补助1.5万元,2016年完成的奖励0.2万元;2017年完成的奖励0.1万元。(1.5+0.2,1.5+0.1)
3.政府兜底资金补助政策
建设50平方米的抗震安居房,是“五保户”的产权归集体所有。
二、第二份文件: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专题会议纪要 (2016年11月9日第一期),执行到2016年12月31日止。
文件指出, 2014年,2015年已脱贫但安居房未达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动员农户建房或加固改造,新建房屋严格控制面积,且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补助及贷款政策的通知》(临翔脱贫指发〔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2014年以前已享受过建房政策补助的要扣除已享受补助资金。凡是加固改造的农户,由住建部门负责出具鉴定结论。已经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安居房由住建部门11月25日前实地验收,出具鉴定结论。
三、第三份文件:2017年147号区委办区政府办文件《临翔区加强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从2017年8月7日开始执行,截止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的147号,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及补助资金。即从2017年8月份开始,原则上以加固改造为主而且实行统一改造,确实需要拆除重建的必须有住建部门的鉴定才能享受每户3.8万元补助,但必须执行人均13-18平方米的面积政策而且必须拆除老房子,4类人员家庭建房还必须配套建一间冲水式卫生厕所。不是以上4类人员的,政策也有变动,从2017年8月份开始动工的,加固改造每户补助2.1万元,拆除重建的3.1万元,但不受面积限制,也可以享受贷款贴息,但政策也明确了必须2017年底前完工。
四、第四、第五份文件:临翔脱贫指发〔2018〕4号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农村居民住房、厨房石棉瓦(彩钢瓦)顶改造和消除2018年C、D级危房的紧急通知;临翔脱贫指办发〔2018〕6号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关于排查改造石棉瓦(彩钢瓦)顶和C、D级危房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