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野生菌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当前各种野生菌生长采食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保证人民群众在享用野生菌美味的同时,降低食物中毒的风险,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现发布马台乡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应注意: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三、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六、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各村委会应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