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圈内乡人民政府编制了《圈内乡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对外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圈内乡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行政许可(初审、审批)事项实施规范
4.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5.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6.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7.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