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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忙畔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翔区忙畔街道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5: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村(社区)、各相关办(中心、所):

  现将《忙畔街道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忙畔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忙畔街道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按照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区委第六考核组反馈忙畔街道存在问题清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发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局面,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为新时代忙畔街道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二、责任划分

  党工委(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 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 的理念,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党工委(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1.列为重要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定期研究报告。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每年 12 月底前向街道党工委和街道纪工委报告落实情况。

  3.强化学习教育。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每年对新任各相关办(中心)负责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4.抓实重点工作。一是选好用好干部;二是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五是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党工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积极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履行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任务,并抓好督促落实。每年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 1次。

  4.发挥表率作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表率。

  (三)党工委(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工委(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落实分管职责。每年至少与各分管联系站所研究安排党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各负责人廉政谈话分别不少于 2 次,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向党工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的办(中心、所)、挂钩的村(社区)、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2.组织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3.12 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坚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检查考核。

  牵头单位:纪检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4.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每半年至少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 次并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 1 次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5.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街道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6.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牵头单位:街道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落实“四提四必”,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9.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每年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办(中心、所)

  10.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1.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以及“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讨论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工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规范会议记录。

  牵头单位:街道党政办、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3.认真落实《临翔区区管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开展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汇报会、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述责述廉。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区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5.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街道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6.推进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持续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街道党政办、便民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7.打造脱贫攻坚“阳光监督”平台,采取“网络监督+实地公开”的方式,督促基层脱贫攻坚信息和集体“三资”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为实现阳光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二)落实监督责任

  1.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2.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和落实好党工委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真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3.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4.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廉洁扶贫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5.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街道信访综治办、忙畔派出所、城北派出所

  6.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配合区纪委开展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执行情况,排查处置利益输送的问题线索,查处通报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7.持续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8.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格保密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组织办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全面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并曝光典型问题。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10.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水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哪里有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哪里就跟进调查,既查处失职渎职问题,也查处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既查清当事人责任,也查清党组织和党的全面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履职不力问题。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紧盯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2.坚持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紧盯重要节点做好五个“常态动作”,即:重要时间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重申一次纪律规定、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派出一批明察暗访组、查处一批违纪问题。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3.拓宽监督渠道,运用“互联网+”方式,完善升级微信“四风”一键举报平台,实现全覆盖,建立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4.严肃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茶、玉等问题,实行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范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宴请事宜,规范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5.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好临翔区党风廉政网、“临翔清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拓展强化广播电视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展现“同频共振、不折不扣、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甘于奉献、克期完成、走在前列”的“临翔效益”,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管真严、敢抓敢管、长管长严。

  (二)注重协作配合。要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要针对牵头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融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街道纪工委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因工作落实不及时或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忙畔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