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沧主城区自建房(含改扩建)的建设管理,临沧主城区个人自建房(含改扩建)需实施“亮证”施工,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临沧主城区个人新建自建房(含改扩建)需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二、施工时,建设主体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房许可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副本可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
三、对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