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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22-10-14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临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博尚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管线用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临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博尚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管线征收范围全长26.8公里,宽1米,特殊区域按照现场灵活调控。起点:马鹿坑水库;终点:永泉村华业庄园路口。涉及博尚镇户有村、完贤村、勐托村、完海村、碗窑村、幕布村、勐准村、永泉村。

三、征收土地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1月30日。

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临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相关标准执行。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博尚镇户有村、完贤村、勐托村、完海村、碗窑村、幕布村、勐准村、永泉村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组完成面积、附着物认定等工作。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土地征收范围内改变土地用途违章建盖的建筑物及临时栽插的农作物或经济林果等一律不予补偿。

八、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的确定以征地工作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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