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清理流动商贩摊点620余处、店外经营610余处、乱堆乱放230余处,拆除私搭乱建800余处,清理非法小广告12000余处,清理整治主次干道二十余条,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治理800余辆次,摩托车乱停乱放整治500余辆,入户发放创文宣传册600余份。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的要求,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劝阻、纠正乱扔垃圾、乱占道、乱停车、乱堆放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同时,本着“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的原则,强化对世纪路、白塔路、旗山路、汀旗路、沧江路、批发市场和各公园、广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加强早、午、晚错时执法,消除管理空白和盲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