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野生动物驯养单位: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有效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通知》及《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现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有关紧急事项通告如下:
1、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做好隔离防范措施,在全国疫情解除前,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各类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场所按要求关闭,坚决切断动物疫源传染途径。
2、严禁驯养户(经营户、餐馆)加工、出售、运输、经营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3、提高认识,增强对野生动物各种疫源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性。
4、强化基础免疫,交替使用各类消毒药物对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5、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防疫条件,发现所养动物异常死亡,要及时向卫生部门、畜牧部门、林草部门报告。
6、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养殖区,养殖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做好防护措施。
7、若发现任何人员出售、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2152809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