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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宜居小区”“美丽楼栋” “美丽庭院”评选公告


来源: 作者:临翔区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1-05-06 点击率:

  为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美丽宜居小区建设,群策群力打造精品小区,深入推进“美丽临翔”建设,特举办临翔区“美丽宜居小区”“美丽楼栋”“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翔街道、忙畔街道。

  协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妇女联合会、区融媒体中心、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评选范围

  临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区和小区住户。

  (一)“美丽宜居小区”。以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代表本小区参加评选。

  (二)“美丽楼栋”。以小区内单元楼栋为单位参加评选。

  (三)“美丽庭院”。以小区住户为单位参加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21年4月29日—6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建临翔区“美丽宜居小区”“美丽楼栋”“美丽庭院”评选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美丽宜居小区”“美丽楼栋”“美丽庭院”评选委员会,按照小区及小区住户报名、街道推荐、组织评选的程序开展。

  本次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美丽宜居小区”10个,通过展示,评选出最具网络人气“美丽宜居小区”1个;“美丽楼栋”20栋,通过展示,评选出最具网络人气“美丽楼栋”1栋;“美丽庭院”30户,通过展示,评选出最具网络人气“美丽庭院”1户,分别颁授荣誉匾牌、证书。

  (一)“美丽宜居小区”评选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街道内小区按要求开展“美丽宜居小区”评选工作。

  1.准备阶段。4月30日—5月20日。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业主大会,发动小区住户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美化、园林小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干净、整洁、舒适。

  2.报名。5月7日前。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业主大会,在征求住户意见的基础上,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评选委员会报名,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本小区的概况、参评亮点等。

  3.初评。5月21日—5月29日。街道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初评,推荐上报“美丽宜居小区”候选小区。初评时,按照1:2的比例,评选出“美丽宜居小区”20个,其中:凤翔街道14个、忙畔街道6个。

  4.上传评选资料。5月30日—6月1日。各“美丽宜居小区”候选小区拍摄本小区宣传照片10张(要求画面清晰、JPG格式、单幅照片大小不低于5M,每幅照片附不超过20字的说明,不能是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展示视频(片长不超过5分钟),上传至活动专用邮箱,并确定一名“美丽宜居小区”讲解员。

  5.网络展示阶段。6月4日—6月10日。经区评选委员会审核后,各参评小区在网络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开展网络投票。

  6.终评。6月11日—15日。区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参照网络投票情况,对进入终评的小区开展测评打分,评选出10个“美丽宜居小区”。其中,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确定为最具网络人气“美丽宜居小区”。

  7.公示及授牌。6月30日前。在区级媒体对评选出的10个“美丽宜居小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授牌。

  (二)“美丽楼栋”评选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街道内小区按要求开展“美丽楼栋”评选工作。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美丽楼栋”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小区“美丽楼栋”的评选工作。

  1.准备阶段。4月30日—5月10日。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业主大会,发动小区住户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美化、园林小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干净、整洁、舒适。

  2.报名。5月7日前。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召开楼栋业主大会,在征求住户意见的基础上,各楼栋分别选出参选代表,向小区评选委员会报名。

  3.初评。5月11日—5月12日,小区评选委员会对本小区内已报名参评的楼栋进行初评,评选出本小区的“美丽楼栋”,并将名单报街道评选委员会。初评时,按照1:2的比例,评选出“美丽楼栋”40栋,其中:凤翔街道30栋,忙畔街道10栋。

  4.终评。5月13日—5月20日。街道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终评,评选出本街道的“美丽楼栋”。其中:凤翔街道15栋,忙畔街道5栋。

  5.公示及上报拟表彰名单。5月21日—29日。街道评选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小区公示栏和电子大屏,对评选出的“美丽楼栋”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向区评选委员会报送拟表彰的“美丽楼栋”名单。

  6.上传资料。5月30日—6月1日。街道评选委员会将拟表彰的“美丽楼栋”相关资料上传至活动专用邮箱,每个“美丽楼栋”宣传照片5张(要求画面清晰、JPG格式、单幅照片大小不低于5M,每幅照片附不超过20字的说明,不能是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

  7.网络展示。6月4日—6月10日。经区评选委员会审核后,街道评选委员会推荐的“美丽楼栋”在网络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得票最多的确定为最具网络人气“美丽楼栋”。

  8.授牌。6月30日前。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授牌。

  (三)“美丽庭院”评选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街道内小区按要求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工作。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美丽庭院”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小区“美丽庭院”的评选工作。

  1.准备阶段。4月30日—5月10日。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业主大会,充分发动业主参与“美丽庭院”评选工作,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打扫家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庭院等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干净、整洁、舒适。

  2.报名。5月7日前。各小区住户向小区评选委员会报名。

  3.初评。5月11日—5月12日,小区评选委员会对本小区内已报名参评的家庭进行评选,评选出本小区的“美丽庭院”,并将名单报街道评选委员会。初评时,按照1:2的比例,评选出“美丽庭院”60户,其中:凤翔街道40户,忙畔街道20户。

  4.终评。5月13日—5月20日。街道评选委员会牵头,各协办单位配合,对初评环节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终评,评选出本街道的“美丽庭院”,其中:凤翔街道20户,忙畔街道10户。

  5.公示及上报拟表彰名单。5月21日—5月29日。街道评选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小区公示栏和电子大屏,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向区评选委员会报送拟表彰的“美丽庭院”名单。

  6.上传资料。5月30日—6月1日。街道评选委员会将拟表彰的“美丽庭院”相关资料上传至活动专用邮箱,每个“美丽庭院”宣传照片5张(要求画面清晰、JPG格式、单幅照片大小不低于5M,每幅照片附不超过20字的说明,不能是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

  7.网络展示。6月4日—6月10日。街道评选委员会推荐的“美丽庭院”在网络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得票最多的确定为最具网络人气“美丽庭院”。

  8.授牌。6月30日前。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授牌。

  五、评选标准

  (一)“美丽宜居小区”评选标准。

  “美丽宜居小区”评选满分100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1.组织机构健全(满分10分)。自觉接受所在社区的管理;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实行业主自治;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定期公布小区重大事项;有居民公约,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建有居民公约宣传栏。小区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或有专人管理;业主委员会运行正常,物业服务和自治管理规范运行;有党团组织,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或自治管理,网格化管理成效显著。

  2.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满分20分)。有环境卫生管护制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周五全域洁净日”活动,按技术要求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小区内广场、道路、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桶(箱)密闭,无漫溢,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无杂物,楼梯扶手、电梯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无私搭乱接、私搭乱建和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无粘贴小广告。无在公共区域放养宠物现象。

  3.园林绿化建设管护到位(满分20分)。小区乔灌花草和藤蔓植物搭配合理,环境优美;新建小区绿地率达35%以上,老旧小区和商业区绿地率不低于30%;有专人负责日常绿化管护,且管护到位,花草树木生长旺盛,无破坏小区绿化行为发生;园林小品精致,能体现植物多样性和乡土特色。

  4.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满分20分)。小区生活用水、用电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有保障;小区电讯管道建设配套入户,5G网络全覆盖;小区道路通畅、平整、无明显坑塘、积水,无露天排水沟,雨污分流;小区路灯亮灯率达99%;小区配套有休闲健身活动场所;小区就医、就学、交通、购物等生活便利。

  5.平安小区建设成效明显(满分15分)。小区配有专职保安,有专人负责巡逻;配备必需的安保器材,监控设施全覆盖,无死角,24小时监控录像;小区治安及交通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有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健全,配置合理;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消防通道和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无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的现象。

  6.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满分15分)。开展勤俭节约、尊老爱幼、志愿服务等宣传和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等文明创建活动;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住户参与率达70%以上;积极开展“美丽宜居小区”“美丽楼栋”“美丽庭院”评选工作,住户参与积极性高。

  (二)“美丽楼栋”评选标准。

  “美丽楼栋”评选满分100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1.卫生整洁(满分30分)。有环境卫生管护制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周五全域洁净日”活动,按技术要求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楼栋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楼道无杂物,楼梯扶手、电梯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公用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无私搭乱接、私搭乱建和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无粘贴小广告。

  2.环境优美(满分30分)。在公共区域、住户庭院、房屋楼道、阳台、窗台、楼顶开展绿化美化,乔灌花草和藤蔓植物搭配合理,环境优美、舒适。有专人负责日常绿化管护,花草树木生长旺盛,无破坏小区绿化行为发生;园林小品精致,能体现植物多样性和乡土特色。

  3.文明和谐(满分20分)。住户邻里关系和谐,凝心聚力,互帮互助,热心小区公益事业。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爱惜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不在小区内放养宠物。

  4.秩序良好(满分20分)。安保措施到位,生命通道畅通,车辆有序停放,业主服从服务企业的管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楼栋住户模范遵守居民公约。小区治安及交通秩序良好。

  (三)“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美丽庭院”评选满分100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1.卫生整洁(满分20分)。家庭环境干净、整洁、舒适,室内空气清新、窗明几净。家具、被褥、衣服等物品摆放整齐。厨房、卫生间整洁无油污;庭院、阳台、楼道无杂物、无乱堆乱放。庭院无垃圾、无杂草、无污水。不养家畜家禽,不在小区内放养宠物。

  2.绿化美化有亮点(满分40分)。居室内种植有利于净化空气的绿色植物,盆栽花卉不少于3盆。在房屋楼道、阳台、窗台、庭院、楼顶等位置种植绿色植物、花卉,乔灌花草菜和藤蔓植物搭配合理,环境优美、舒适。

  3.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满分20分)。积极参与小区的文明创建、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美化等工作。邻里关系和谐,互帮互助。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爱惜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规范停放车辆。无私搭乱接、私搭乱建和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无粘贴小广告,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模范遵守居民公约。

  4.生活低碳环保(满分20分)。有节约用水观念,使用节水器具,一水多用。节约用电,使用节能型家用电器,做到随手关灯、关闭长时间不用的电器电源。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理。使用无磷清洁产品,不使用一次性餐盒和筷子,买菜、购物使用菜篮或环保袋,拒绝白色污染。

  “美丽宜居小区”评选量化考核指标由区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美丽楼栋”和“美丽庭院”量化考核指标由街道评选委员会按照本评选标准制定。

  六、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一)凤翔街道评选委员会

  办公地点:凤翔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习(凤翔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联系电话:13759356550

  (二)忙畔街道评选委员会

  办公地点:忙畔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龙女士(忙畔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联系电话:13529619699

  (三)区评选委员会

  办公地点:区文明办

  联系人:王先生(区文明办主任), 联系电话:2135116

  李先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3988300155

  活动专用邮箱:lxqwmb2020@163.com

  临翔区“美丽宜居小区”“美丽楼栋”“美丽庭院”评选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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