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翔区主(支)河道的管理,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严禁向主(支)河道内随意排放不符合规定的废水、污水、污泥、废油、粪便,倾倒垃圾,抛弃动物尸体或者其他废弃物。如有违反将依据《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此通知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