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临翔区委、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城区占道经营清理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清理整治东、西环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占道销售经营、修理各类机械、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店内修理好的车辆可按规范临时停放于“三车”临时停放点内;不得进行店外经营,不得随意拉运、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摆摊设点经营,不得进行乱搭建、乱拉挂、乱粘贴、乱涂画、乱堆乱放等行为。请各经营商户、店主、摊主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间自行改正存在问题。
二、到期未整改的,我单位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5日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所有占道物品及乱搭建、乱拉挂、乱粘贴、乱涂画、乱堆乱放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处理,并对相关当事人实施300元——3000元的处罚。
此通知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