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消除“私搭乱建”顽瘴痼疾,近日,临翔区开展“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茶马古镇、南亚小镇部分商铺“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拆除,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拆除简易房1间约20平方米、地上构筑物(防腐木搭建)1处约30平方米、钢架结构构筑物约10平方米。

下一步,临翔区将继续以拆控建、疏堵结合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两违”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净化建房秩序,采取“即查即拆”的工作方法,对违法、违章搭建行为做到“零容忍”,杜绝“先建后拆”、“拆后再建”等现象,减少群众的损失。
普法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