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参保人员,各参保单位:
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6日,对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8家药店2022年至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存在部分药品在医保端结算量大于药店销售数量以及部分药品超限使用等问题,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根据《2024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止与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洪桥路分公司、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大街分公司、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旗山路分公司、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心店、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锦绣江山分公司、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茶苑路分公司、临沧维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林秋苑分公司签订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止至重新履行(签订)协议前,以上8家药店不得开展一切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行为。协议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