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临翔区殡葬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23号)《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8号)以及《临沧市临翔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活人墓”拆除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临翔区辖区内所有在建和已建成的“活人墓”(已安葬一方的双人墓除外)。
二、拆除时限
2024年8月21日起,30日内由墓主自行拆除在建和已建成的活人墓。
三、强制措施
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活人墓”的,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强制拆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