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林罚听通字[2024]第002号
杨啊清:
根据你于2024年7月25日就滥伐林木案提出的听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定于2024年8月19日09时30分在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六楼小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请你持本通知准时出席。
听证会主持人:杨忠有
听证会书记员:廖然林
翻译人员:无
鉴定人员:无
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参加听证时应携带身份证明材料。
2.你若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3.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又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4.举行听证会前,本通知内容将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本机关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汀旗路134号
邮编:677000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2152809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