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将临沧聚医保健有限公司中医诊所纳入临翔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为严把定点医疗机构入口关,保障服务质量,确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现将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药店名称 | 从业人数 | 其中:医师 | 医技人员 | 营业 面积(M2) | 药店地址 | 联系电话 |
临沧聚医保健有限公司中医诊所 | 12 | 2 | 6 | 800 | 临沧市临翔区金旭之光13-205号商铺 | 13987038080 |
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及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反映的(如:违反物价部门规定收费、出售假药、劣药等情况),请与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股联系。
联 系 人:肖 瑞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园林北巷4附1号
联系电话:0883—2136641。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