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相关要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5:00在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001)大会议室举行了《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是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12月5日,按规定在临翔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4年1月4日,公布了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陈述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4年1月16日下午15:00在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44人,其中听证代表30人、旁听代表6人、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记录员2人、技术单位陈述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会主持人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陈庆红同志担任,决策发言人由区自然资源局干部何金彩、吴顾华松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及法律顾问室主任施柏成、区司法局干部常荟玲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区自然资源局王宇晴、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司洋洋担任。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材料准备充分,操作规范,现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监察人给予了肯定意见。
(三)会议进行议程:
1.主持人介绍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2.主持人介绍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的开展情况;
3.技术单位介绍本次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情况;
4.听证代表对成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并填写听证意见表;
5.决策发言人或技术单位对上述提出的问题进行统一解释,暂时无法答复的或有待商榷的会后在3号公告中统一说明;
6.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7.主持人对此次听证会进行会议总结。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归纳总结如下:
1.建议定价要对比周边地州市县的价格,尽量考虑群众的利益。
2.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辅助生产林地,其中有林地包括乔木林地和竹林地。《草案》中只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和橡胶园地,是否包含其他林地,同时林地价格偏低。
3.园、林、草地价应考虑群众接受情况,以免造成以后工作难开展。
4、承诺给老百姓的补偿价格及各项款项应提前准备,以免因长时间未得兑现,影响群众的支持及社会稳定。
5.对各类地应详细分类。
6.结果应向群众做好宣传,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听证代表建议“定价要对比周边地州市县的价格”,在制定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时,市域内对比临翔区价格最高,对比周边州市价格差异不大,符合临翔区实际情况。
2.关于听证代表提出“林地分类、价格偏低以及对各类地应详细分类的问题”,本次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制定以临翔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数据基础,各地类细分到了二级分类,林地定级单元是在变更调查图斑的基础上,根据林草综合监测数据细化的林地小班,各地类的分类与其它州市分类基本相同。目前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属于第一轮开展,前期没有基数可对比,基于现阶段调查成果和案例,为便于适时调整,首次评估基准地价不宜过高,流转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基准地价不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主要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征收土地税收提供依据,在流转过程中仅作为交易参考,相当于流转底价。
3.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承诺给老百姓的补偿价格及各项款项应提前准备,以免因长时间未得兑现,影响群众的支持及社会稳定,以及结果应向群众做好宣传,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临翔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不作为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服务于土地流转和价值核算。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