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翔区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政策,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对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乡村医生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参保,缴费档次目前设有100—1000元10个档次及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每年缴费后,由区财政给予个人缴费金额50%的缴费补助,年满60周岁时,按相关规定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对已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且健在的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从业年限20年以下的按每人每从业一年给予500元补助,从业年限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每人每从业一年给予60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9的比例分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