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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 | 落实“五免三减半”政策为企业减压


来源: 作者:临翔区政府办 袁晓星 时间:2020-04-22 点击率:

  近期,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五免三减半”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措施:从2020年2月起,各省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纳实行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此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对此,临翔区多举措积极落实“五免三减半”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减震器”“安全网”作用。

  该区利用移动协同OA系统、干部职工QQ群、微信群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市以及各级有关部门相关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及措施,提升干部职工对政策的知晓度,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区财政、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主动履职尽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商讨信息共享,数据传递等相关事宜,落实落细社会保险费减免各项政策,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和预约预审经办模式,采取“部分业务网上办、紧急业务预约办、个别业务延期办”模式,确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到位。

  该区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通过对1209家参保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划型,报省、市人社部门确认划型结论,确定减半征收对象有大型企业37家、社会组织39家;免征对象有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910家。参保企业按划型结论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在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间,预测2月至6月,约为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4182.7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833.06万元、工伤保险147.56万元、失业保险202.1万元)。目前,对2月份已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实行手工退费,应退金额686.37万元,已退590.95万元。

  区财政2月至3月份拨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788.45万元(其中待遇支出4000万元、小微企业退费788.4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49.1万元、工伤保险费70万元、失业保险700.34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00万元、小微企业退费支出40.34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付稳岗补贴56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8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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