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民举报,在城区汀河西路严肃查处一起某酒店负责人擅自开挖、占用、改变城市绿地性质及占用人行道的违法行为。


经该局园林管理中心、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酒店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开挖、占用,改变绿地性质约22㎡,损坏绿地植被涉及吊兰、杜鹃、茶花等绿化苗木,开挖、占用人行道约7㎡。该行为属于擅自开挖、占用,改变城市绿地性质及占用人行道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温馨提示
根据《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的性质等相关规定。广大市民、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如确需临时改变城市绿地性质及占用人行道的,请按照要求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