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连续3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微播临翔
作者: 时间:2025-02-10 点击率:
近年来,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深化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发展,为实现队伍和火灾形势“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播撒文明的“种子”——从一次耐心的讲解,到一次细致的服务;从一次日常的巡查,到一个隐患的解决。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始终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佤山大地的深情厚爱,倡导文明新风,将“文明”二字入木三分地镌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培植文明的“大树”——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始终坚持“党管一切”的原则,将文明创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带动,广大指战员凝心聚力、紧跟紧随,创先争优氛围浓厚,锻造出了队伍和火灾形势“双稳定”的压舱石。绽放文明的“花朵”——回首来时路,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步履铿锵,赢得了满堂赞誉。连续3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荣获云南省“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基层党组织”、临沧市“2016—2020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成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大队党委始终坚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条主线,坚定不移高扬党建之‘帆’,掌好队伍之‘舵’,为队伍筑‘根’树‘魂’”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党组织建设好、制度健全落实好”,作为全面提升组织力和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推手,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工作质效。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35年来始终把文明单位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秉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文明单位工作方针,先后多次邀请市、区两级文明办到队指导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新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3+X”活动,与驻地检察院、法院、武警部队等先进党组织开展联学共建,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深化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两级党委政治巡察的“体检”功效,不断强化党组织统筹全局能力,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工作水平。心中有了方向,行动就有力量。“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文明单位工作一直与时俱进,从1989年开始持续至今,在文明单位提升之路上从未停止过。”历届大队党委班子一任接着一任干,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向着文明创建的更高目标迈进,在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复评达标的基础上,力争创建全国文明单位。35年来,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将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用于优化营区文化设施、开展各项文化教育活动。特别是在2024年临翔区烈士安葬仪式中,大队指战员接到安葬任务,立即投入训练准备工作,将安葬程序反复演练,打磨每一个动作,力求将烈士的精神最大程度地展现出来,倡导树立“学英烈、赞英烈”的文明新风,激励一代又一代人奋勇向前。勇于担当责任,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是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鲜明特质。“文明创建工作不是独善其身、自扫门前雪,而是把担当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崇高使命。”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消防员,当与他们谈及有关担当和责任的话题时,无不洋溢着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作为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的主战力量,他们始终不忘身上肩负着回报社会、服务人民的使命,在文明单位提升之路上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2000年以来,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先后处置警情2870余起,出动消防车5110余两次、救援人员25000余人次,抢救被困人员410余人,疏散1250余人;检查单位13192家,发现火灾隐患15928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824份,督促整改隐患15928处,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一个单位的文明与否最终要落实到队员个人身上,所以创建工作需要激队员的内生动力。”每一个队员都是提升单位文明水位的一滴水,也是展现单位文明风貌的一面镜子。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队伍建设作为文明单位提升工作的灵魂工程,不断激发队员的认同感和参与感。他们用理想凝聚人,用事业成就人,筑起了奋发有为的精神支柱,迸发出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的火热实践中放飞梦想,在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近年来,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54名指战员先后被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为“云岭消防十大忠诚卫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士兵”“优秀消防员”,61名指战员荣立二等功、三等功;2名指战员先后被共青团云南省委授予“云南青年五四奖章”和表彰为“优秀共青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