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我区严格执行《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制定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和办园体制。扩充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于“补短板、增动力、促公平”,努力构建城乡协调发展、办园主体多元、办园模式多样、办园行为规范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突出“一村一幼”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办好行政村幼儿园。鼓励自然村以“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方式举办学前三年混龄班或幼儿园。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一村一幼”建设。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通过“以建促评、以评促管、以评促优”的方式,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实现“让每个幼儿都能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目标,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