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试行捕诉一体改革后首例“谁批捕、谁起诉”案件在临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8日凌晨,被告人尹某某在临翔区某巷道内,手持水果刀对被害人杨某某进行胁迫,将被害人手机抢走。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333元。23日上午,临翔区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当庭建议以抢劫罪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的明确量刑建议,法庭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精准化量刑建议,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后,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捕诉一体”重要战略部署,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办案模式,强化内外协作,并结合认罪认罚案件的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推动捕诉一体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有效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