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圈内乡“四举措”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充分发挥村监委 “探头”作用。
一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根据《临沧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下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监督等内容。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监督形式,用制度管人理事,防止“灯下黑”。制定《圈内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办法实行考核通报制度,采用日常督促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促使各村更好地履职。
二是充分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教育,深化认识,扩大宣传,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大喇叭”的作用,积极引导村监委协助乡纪委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利用微信、QQ群、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纪条规和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的思想素质,端正舆论导向,促进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乡纪委定期不定期到各村指导村监委做好群众诉求的分析排查和汇总上报工作,畅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渠道。引导村监委按章办事,认真行使监督权,重点对村党总支(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民主决策、为民办事、党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主动参与村“两委”重大决策和村级财务的审查活动,使村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四是深化监督业务培训。注重教育管理,提升综合素质,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连心桥”的作用。加大对村监委业务指导和培训的力度,让村监委成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等。让村监委对村“两委”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使村“两委”权力运行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