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临翔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0:00—10:15在临沧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